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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1日 09: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張敏 發自北京
一直被“千呼萬喚”的房産稅,近日終於有實質性的消息傳出。
據新華網報道,重慶市市長黃奇帆1月9日在重慶市“兩會”上提出,“十二五”期間,重慶將開徵高檔商品房房産稅。報道稱,財政部已原則同意重慶開徵房産稅,該稅種有望於今年一季度出臺。由此,重慶將可能成為全國首個房産稅試點城市。
作為調控房地産市場的“最嚴厲政策”,房産稅被不少人士寄予厚望。但按照“對高檔商品房徵稅”的範圍,其效果或打“折扣”,且重慶房地産市場運行相對平穩,調控“餘地”較小。
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多位業內人士都預期,從“高檔商品房”開始,房産稅的徵收範圍勢必將擴大到所有住宅,屆時,它將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也就是説,嚴重依賴土地出讓收入的地方財政,或將成為房産稅的真正受益者。
為什麼選擇重慶?
自2009年以來,武漢、長沙、北京、深圳都曾被傳將試點房産稅。但從市場狀況和準備工作來看,上海與重慶最被看好。
“理想狀態下,房産稅應該在一個平穩的、買方市場中徵收。”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重慶試點房産稅的條件比上海成熟,率先試點也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來自中國指數研究院的數據顯示,2010年12月,重慶市的商品住宅樣本均價為6533元/平方米,在10個被監測的熱點城市中排名最低。按照中國指數研究院西南分院院長汪勇的觀點,重慶市場以本地需求為主,投資性需求比例小,市場運行平穩,與上海明顯不同。
一種頗受認同的觀點認為,在供需關係尚未達到平衡的情況下,房産稅的開徵只能推高房價,加重購房者的負擔,對抑制投機作用則很有限。這也在暗示,上海尚不具備試點條件。
事實上,與上海的低調處理不同,重慶一直不回避房産稅問題。去年6月,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透露,對別墅、200平方米以上住房、評估價值超過主城區平均售價3倍以上的住房,將開徵“特別房産消費稅”。黃奇帆還表示,“特別房産消費稅”的稅率為1%。這些表態也被認為很可能出現在重慶房産稅試點方案中。
將引發稅種優化
事實上,即便按照黃奇帆“稅率為1%”的上述方案徵收,房産稅對重慶市場的影響也十分有限。DTZ戴德梁行華北區研究部經理魏冬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重慶試徵房産稅的目的並不在於調控市場。
汪勇也稱,“高檔商品房”在市場中佔比非常小,徵收房産稅既不會影響到市場運行,也很難打壓房價,實際效果並不明顯。
“它的信號意義在於,預示著房地産持有環節的稅種開始徵收。”汪勇表示。
目前我國涉及房地産的稅費,主要集中在交易環節,包括契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等,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投資性需求氾濫等後果。
而國外的房地産稅費有相當部分集中在持有環節,使市場表現出“交易成本低、持有成本高”的狀況。
劉桓表示,在確定房産稅的具體徵收方案後,下一步就是對現有稅種進行合併和優化,削減交易環節的稅費。
但另一方面,由於我國的住宅土地使用權只有70年,在土地出讓金納入房價成本之後,徵收房産稅便存在“重復收費”的嫌疑。魏冬表示,調整後的理想狀態是,土地成本從交易環節轉嫁到持有環節,使得交易成本降低,房價也得到有效遏制。
地方財政將獲益
相比之下,房産稅徵收的最大受益者則是地方財政。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多數專家不約而同地認為,以“高檔商品房”為起點,房産稅的徵收範圍勢必擴大到所有物業,並將成為一筆重要的財政收入。
事實上,相比調控房地産市場,稅制改革被認為才是房産稅試點的應有之義。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近日表示,房産稅不是調控房價的工具,和調控房價也沒有直接關係。
在陳淮看來,不動産稅的首要功能是調節閒置資源的利用率;其次是調整社會公平;最後是解決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問題。
在當前的地方財政中,土地出讓收入佔絕對比例。以重慶為例,2009年重慶市通過招拍挂成交土地金額373億元,佔財政收入的32.71%。在北京等一些熱點城市,上述比例可達四成以上。而在不少國家,物業稅可佔地方財政收入的五成左右。
主流觀點認為,土地財政不僅推高地價乃至房價,且由於市場變化,這筆收入容易變得不穩定,影響地方財源。
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近日表示,“城市發展對土地的依賴有增無減,利益分配不合理,社會矛盾突出,土地出讓制度亟待進一步改革完善。”這一警示也預示著,在土地出讓制度改革的情況下,地方財政將進一步受到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