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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高管薪酬規範如何不再左右為難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1日 01: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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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陽亮

  學者建言:把企業分為競爭和壟斷型兩類

  民進上海市委的一項研究顯示,上海國企高管薪酬遠遠高於普通勞動者。2009年,上海部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長和總裁平均薪酬是國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4.38倍,是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27.71倍。

  民進上海市委準備在今年上海“兩會”上提交的一份提案披露了上述數據。該提案名為《關於規範本市國有大中型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建議》(下稱《建議》)。

  “這樣的差距,在美國也許不算什麼,但要是在日本,肯定會炸開了鍋。”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企業管理系副教授李曉光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美國崇尚效率,董事長或總裁拿千萬美元年薪的,比比皆是,只要為公司帶來了巨大的價值增值就行。但在日本,哪怕創造了鉅額價值,公眾也難以接受過大的收入差距。

  “當然,美日的企業主要是私企,而中國的老百姓對收入差距有怨言,主要是針對國企。因為,國企高管的選拔,多半沒有使用市場化手段,國企高管的收入,也很難有內部外部的監督。”李曉光説。

  “我國國企高管的薪酬確定之所以進退無據、左右為難,最主要的癥結在於國企高管的‘資格確認’存在疑問。”《建議》的起草人、民進華東師範大學副主委、華東師範大學商學院工商管理系主任楊蓉表示,應該按照所在行業的競爭程度,把國企分為競爭型和壟斷型兩類。對競爭型國企,其高管應該經過嚴格的市場篩選來産生。這樣,市場競爭機制不僅能夠找到高管薪酬的最合理標準,而且也能夠讓公眾看清楚高管是否真正具有相應的管理能力,是否對得起高薪。

  “壟斷型國企的高管,特別是行政壟斷的企業高管,應該恢復和確立政府官員的身份與待遇,其薪酬應該執行公務員標準,至少是接近公務員標準。”楊蓉認為,政府應該建設和完善專門的業績考核指標體系,以加強對這部分高管的管理。

  對這二者不加區分的結果是,部分壟斷型企業利用其壟斷優勢和政策優勢,輕鬆賺取高額利潤,“在這類企業裏,高管的作用很難體現,其高薪自然受到質疑。”楊蓉表示。

  在高薪之外,職務消費是高管們飽受詬病的另一主因。據媒體報道,中石化原總經理陳同海,在職期間日均揮霍公款超4萬元;建設銀行原行長張恩照,搞一次舞會便花掉115萬元。“只要不出事,高管的職務消費就只有他們自己知道,永遠是一筆糊塗賬。”楊蓉説。

  國務院國資委紀委書記賈福興近日在和央企領導人員進行集體廉潔談話時強調,央企領導人員不得違規自定薪酬福利,不得違規職務消費,職務消費的情況要向職工公開,透明運行。

  “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只要能真的做到公開、透明,高薪也好,職務消費也好,自然能得到最嚴厲的監督,真正創造了價值的企業高管們,只要公平、公開、公正,即使拿著高薪也能得到公眾的認可。”楊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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