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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徵房産稅別誤傷中産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0日 03: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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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論

  重慶即將開徵房産稅,消息來自正在召開的重慶市“兩會”。據悉,財政部已經原則同意重慶開徵商品房房産稅,具體實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報財政部備案。重慶市正抓緊完善相關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臺文件開徵高檔商品房房産稅。

  房産稅爭議數年,重慶即將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城市。房産稅一旦開了頭,或許很快就會在全國推行。所以,重慶將對高檔商品房如何開徵房産稅,不只是重慶市民關心,全國各地的民眾也非常關注。

  重慶開徵房産稅的方案尚未正式向社會公佈,不過,近一年來徵稅方案內容也多有媒體報道。而回顧這段時間以來輿論最擔心的問題恐怕有兩個:一是開徵高檔商品房房産稅會不會大規模傷及中産階層;二是房産稅一旦開徵,地方政府會不會為了增收,而進一步擴大徵收的對象和範圍。

  中産階層上無富人之財力,下又不能享受政府的住房保障,可以説是商品房的消費主力軍,是高房價的最主要承擔者和“受害者”。房産稅如果是為打擊高房價而來,那麼,中産就是最不應該受到打擊的對象。因此,對房産稅開徵標準的界定至關重要。標準過高,政策效果不明顯;標準過低,那麼,就必然大範圍波及中産。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重慶將高檔商品房定義為平均房價的3倍,開徵既按面積也按套數,別墅將直接開徵。如果方案確實如此,那麼,重慶方面有必要向公眾解釋,如此界定的理由,以及按照這樣的標准將有多少重慶市民被課徵房産稅。實際上,不論最終確定什麼樣的標準,重慶方面都應該向公眾一一列舉出具體的理由和徵稅人的範圍。如果稅基過大,那麼顯然有很多中産是在誤傷之列。

  如何減少房産稅對中産的誤傷,除了制定合理的徵稅標準,還要在稅率以及稅收返還方面有必要的政策安排。一方面對那些符合徵稅標準的上層中産,不應課以重稅;另一方面,對那些僅僅是房子較大而收入不高、家庭負擔較重的中産家庭,應該有免稅和返稅條款。當然,這些都應該公開、透明地運作。

  房産稅之所以備受爭議,更重要的是因為,借打壓房價開徵房産稅,為地方政府正式開闢了一個新財源。地方政府因房價下降而減少的土地收益,將在房産稅中得到彌補,而且在不遠的將來,土地財政枯竭之後,通過擴大房産稅的徵收範圍,又是不盡財源滾滾來。在當下徵稅程序並不十分規範的情況下,這種擔心並非空穴來風。今天向高檔商品房徵了房産稅,誰能保證明天不向中檔商品房徵收?

  無論是什麼地方開徵房産稅,都應該從制度設計上打消民眾的這種疑慮,不能給地方政府過度創收留下政策後門。相對於具體的房産稅徵收方案設計,更重要的是如何限制地方政府徵收房産稅的權力。

  徵收房産稅的權力不受約束,那麼“誤傷”的不僅是中産而可能是所有有房産的人。

  解決方案除了地方政府尊重市民的權利,遵守一項稅政所應有的程序正義,別無良方。因此,令各界期待的是,重慶作為率先開徵房産稅的城市,不但要成為讓房價回歸理性的模範,更應當在自我限制徵稅的權力方面成為榜樣。

  即便一項稅收有良善的動機,即便其可能不傷害大多數人的利益,但是,向特定人群徵稅同樣也觸及公民權利的敏感神經。因此,地方政府向私産徵稅,必須要慎之又慎,要充分考慮徵稅帶來的社會後果,更要回應民眾最集中的利益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