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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與土地財政結伴而行 應加大財政體制改革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7日 10: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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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譚浩俊

  剛剛結束的2010年又是一場土地的盛宴。中國房地産信息集團的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土地成交金額前20名的城市土地出讓金總和達到了1.24萬億,比2009年的9230億元增加3155億元,增幅約為34%。如果將城市範圍擴大到前70位,那麼,土地出讓金的總和將達到1.7萬億。(1月6日《南方網》)

  這就是讓人歡喜讓人憂的“土地財政”。這種現象,不僅發生在一、二線城市,而且正在向三、四線城市,乃至縣城蔓延。有專家預測,未來幾年內,“土地財政”將在二線以下城市廣泛興起,全國的土地出讓收入也將遠高於現在的水平。

  那麼,“土地財政”會不會象專家所預測的那樣延續下去?如果“土地財政”能夠延續下去,又意味著什麼呢?

  從目前“土地財政”的實際情況來看,有兩個方面的問題是與“土地財政”密不可分的。一是房價,二是政府負債。房價與“土地財政”可謂是結伴而行、寸步不離,“土地財政”搞得越紅火的地方,房價漲得也就越快。反之,房價則比較平穩。

  而就政府負債來説,雖然這些年地方政府從土地上獲得的收入相當可觀,一些地方的土地收益已超過地方可用財力的50%,北京等地更是高達70%以上,但是,土地收益的大幅增加,並沒有能夠讓地方政府“減負”,反而讓地方政府的負債也象洪水一樣漲了上來,最保守的估計是地方融資平臺負債已超過5萬億,更有專家預測,地方政府負債已超過了7萬億。不管地方政府的負債是多少,有一點可以肯定,地方政府償還這些債務的最大依靠是土地。也就是説,地方政府要想這些債務不成為風險,不對社會經濟生活産生不利影響,就必須依靠“土地財政”,依靠土地生財。這也意味著,在未來的若干年內,地方政府是不可能放棄“土地財政”這一生財手段的。

  由於地方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使用,以及土地收益沒有得到科學、合理的支配,不僅使房價出現了脫離實際的上漲,而且使地方政府的負債遠遠超出了地方可承受的能力。如果地方政府繼續按照目前的方式經營“土地財政”,那麼,房價和政府負債就都很難得到控制,不僅社會穩定面臨巨大考驗,政府的公信力和誠信度也將面臨嚴峻的考驗。

  日前,《人民日報》發表文章,認為地方政府“土地財政”不可持續。觀點無疑是正確的,也是切合目前的實際情況的。關鍵在於,如何才能讓“土地財政”不成為高房價的罪魁禍首、成為地方政府負債的內在推力。

  首先,要加大財政體制改革力度,進一步規範中央和地方在財權與事權分配方面的關係,解決目前比較突出的中央出政策、地方出資金的問題,讓中央與地方在事權的界定、財權的分配方面更加合理。從而,讓地方政府不再過度依賴“土地財政”解決問題。

  第二,要進一步提高執政能力,規範地方政府的執政行為,解決地方只顧眼前、不顧長遠,只講政績、不顧群眾利益的問題,讓地方真正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發展觀、利益觀。從思想上消除“土地財政”的衝動。

  第三,要加大金融體制改革力度,進一步規範銀行的信貸行為,解決銀行在信貸投放方面的短期行為和盲目意識,加強對銀行信貸工作的監管力度,確保銀行在信貸投放方面不再出現向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開發企業過度投放資金等現象。從而,有效消解地方政府運用“土地財政”的外在支持力。

  第四,要加大房地産市場調控力度,在2011年出臺更多可以對房地産市場、房價、開發商經營行為、地方政府“土地財政”行為有約束力的政策和手段,如土地收益必須30%以上用於建設保障房、50%以上用於償還政府債務等,確保房地産調控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