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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7日 09: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聞晨報
晨報記者 徐運
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通知,明確將地價計入房産原值徵收房産稅。對此,業內人士分析説,新《通知》對即將可能開徵的房産稅具有“參考書”的作用。
此前,上海被頻繁提及將率先試點徵收房産稅。就上述通知,有業內人士預測説,可能在一季度末,包括上海在內的城市將試點徵收房産稅。
不過截至目前,有關房産稅徵收方案的版本依然眾多,而新購房源很可能成為主要徵收目標。
新通知:
地價計入房産原值
耐人尋味的是,財政部、國稅總局發佈的通知冠以的“名頭”是《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而房産稅問題是在第二、第三條中提到的。
在《通知》中,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稱,對按照房産原值計稅的房産,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産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
對上述《通知》,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胡怡建分析説,根據1986年頒布的《房産稅暫行條例》,房産稅依照房産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房産出租的,以房産租金收入為房産稅的計稅依據。“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的《通知》,事實上對兩種徵收方式都進行了細化,相當於‘參考書’的性質。但可以肯定,相關部門的通知,僅僅針對於現行的房産稅。”“現行的房産稅針對的是企業,而非個人,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的通知也是針對企業自行建造的房産。”胡怡建舉例説,如果有企業拿地的成本是1000萬元,建造成本是500萬元,根據規定,就要按照總計1500萬元的“原值”來徵收房産稅。
上海方案:
至少有3個版本
去年5月至今,有關上海將試點對個人所有非營業性用房徵收房産稅的消息,一直處於猜測和“傳説”的階段。但開徵預期一直揮之不去,且愈發有“暴風雨前最後的寧靜”之狀。
事實上,關於上海試點房産稅的説法在業內至少有三個版本。第一個版本是只對二套以上普通商品房和別墅徵收。第二個版本是僅對新購房屋進行徵收,且以每戶家庭名下一定房産面積為“起徵點”。第三個版本是無論增量、存量都要徵稅,按人均面積徵收。房産稅稅率或為累進稅率,房屋價值高、人均面積大的房屋,稅率更高。
而關於房産稅的稅率,不同版本也不同,出現了按房價0.4%-0.8%之分。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對居住類房屋徵稅的方案,就是改造現有的房産稅,將徵稅範圍擴大到居民自住房屋。這一方案無需開設新稅種,只需修改現行的《房産稅暫行條例》。有專家因此預計,包括上海在內的城市最快可能將在一季度末啟動試點徵收房産稅。
在接受採訪時,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認為,種種跡象和各種消息表明,房産稅降臨上海的時間點越來越近了,“想免稅的快下手,期望房産稅試點徵收後房價跌的就摒著,沒買房打算的坐著看戲就行。”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徵收房産稅的時機仍不成熟。上海中原研究諮詢部高級經理馬冀分析説,房産稅近期出臺的可能性不是很大,“甚至有可能晚于契稅、個人所得稅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