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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7日 06: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融時報
方華
本報廈門1月6日電記者方華報道“保險經紀公司需要有資本的支撐,我們將從政策上呼籲,鼓勵保險經紀公司引進資本,對外開放,鼓勵保險經紀公司上市融資,鼓勵保險經紀公司之間的重組合作,讓具有社會責任感的大企業起到標桿性的作用,但前提是要有明確的立場,維護保險消費者的利益。”在今天召開的中國保險經紀年會上,保監會保險仲介監管部主任孟龍受保監會主席助理陳文輝委託發表主旨演講,首次明確這三個政策性的鼓勵方向。
孟龍稱,保險經紀人角色引入中國已經10年,這一制度的引入和普及“非常成功”,經紀人制度伴隨中國經濟市場化、國際化的進程發展起來,目前由保險經紀公司實現的保費收入,雖然佔全國總保費的比例不到2%,但細分中國保險市場,75%以上的保費收入為壽險業務,25%左右為財産險業務,在財産險保費中,75%至80%是車險保費,餘下的25%為非車險財産險,在這25%的保費收入當中,有30%的保費收入由保險經紀公司實現,從年均增速來看,可謂“增長驚人”。
從監管的角度看,未來保險經紀業務的發展,首先要時刻堅持“有理想的發展”這一監管原則,保險經紀業務一定維護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利益,這是生存之道;其次是“有原則的發展”,規範經營,把法律當成保護自己的工具,利用好法律;三是“有活力的發展”,法律沒有禁止的區域,可以充分發揮活力和創造力。
在本屆保險經紀年會上,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首次發佈《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保險經紀機構自律倡議書》,號召保險經紀機構要嚴格遵守和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切實保護投保人的合法權益,建立與保險人的良性互動,全力維護保險經紀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