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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7日 02: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見習記者 王曉宇 ○編輯 邱江
財政部昨日發佈公告稱,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首都機場、美蘭機場、白雲機場三家上市公司將繼續保留機場建設費安排補貼作為公司收入,且每年補貼額不低於當年機場建設費收入的40%。
受此利好消息的提振,在港上市的北京首都機場股份和美蘭機場的股價在昨日開盤後迅速攀升,最終分別大漲7.69%、4.08%,報收于4.62港元、10.2港元。而A股上市的白雲機場在連續5個交易日累計上漲12%後,昨日表現乏力,隨大盤下探2.16%,報收于9.05元。
近三年財報顯示,上述三家公司的機場建設費補貼在營業收入中佔比呈逐步下降趨勢。其中,佔比最高的為美蘭機場,比例超過22%;其次為首都機場,佔比約為16%;白雲機場為14%。而從凈利潤的影響來看,2009年上述三家機場的機場建設費補貼分別為9802.5萬、82750.2萬、45743.8萬元,凈利潤分別為18056.3萬、30080萬、54389.5萬元,佔比分別為54.29%、275.1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