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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6日 14: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近日,有一些讀者打來熱線電話反映節假日加班卻拿不到加班工資的事情。其中一位趙先生稱,元旦三天假期他一直在單位上班,但是所謂的加班工資卻根本沒到手。他覺得挺委屈,感嘆:“我怎麼感覺加班工資就好像驢子頭前挂的那根胡蘿蔔,引誘著我們加班,看得到卻拿不到。”
不給加班工資“很有理”
河口某服裝品牌專賣店的工作人員田小姐元旦期間一直在上班,“元旦期間來買衣服的人多,上面也給我們定下來任務,我在這裡工作這麼多年了,也沒有節假日的概念,不管什麼月份,工資和提成都是那點,只有在年終的時候多給我們幾百塊錢。”
記者聯絡到小田的經理,對方稱,元旦等節假日正是服裝銷售的火爆期,很多新款服飾也都在節假日上市,這期間加班是很正常的。公司雖然沒有很直接地體現出來給加班費,但是節假日期間銷售提成會比往常高很多。當記者提到按照國家規定加班費必須支付時,該經理回答説:“加班費是公司總部説了算,地方上沒有自主權。”
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工作人員認為,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多方面:個別企業在利益的驅使下,希望工人在少拿錢的情況下多幹活;員工遇到此類情況時,維權意識比較淡薄,另外擔心維權會丟失工作,得不償失,只好忍氣吞聲,這更讓不良單位肆無忌憚;同時,一些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相應的勞動保障制度;目前,法律執行力度還需加大,監督執法環節也有待進一步加強。
臨時工可享加班工資
張先生在利津某紡織廠當保安,他告訴記者,他們工廠的保安全是臨時工,每個節假日都輪流值班,“節假日值班的時候單位就是給我們發點月餅、麵粉之類的,最好的一次是去年國慶節,值了7天班,一人給發了一件羽絨服。”張先生説,這次元旦假期加班他沒有得到任何加班工資。
趙先生在河口一家事業單位上班,元旦放了三天假,“我不是本地人,離家比較遠,就想趁著元旦放假的機會加班多掙點錢。”趙先生只是單位招聘的臨時工作人員,他説:“正式職工根本沒有加班的,這三天我們5個臨時工主動請纓加班,當初領導承諾給我們算加班費,可到現在連個錢影也沒瞧見。”
現在,趙先生照常工作著,也不敢跟領導開口提加班費的事。“找份工作不容易。”趙先生感嘆説,“加班工資就好像驢子頭前挂的那根胡蘿蔔,引誘著我們加班,看得到卻拿不到。”
山東領先律師事務所趙昊律師稱,不管是臨時工還是正式工,只要是與用人單位有勞資協議的,節假日加班工資必須按照規定支付,工資數值可能會因為所簽合同的不同而有所差別,但是不能因為員工不是正式員工而區別對待。
如何索要加班工資?
趙昊律師稱,如果員工遇到不給或者拖欠加班費的情況,首先應和單位協調,協調未果之後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還可以選擇提起仲裁。趙律師稱,一般此類現象涉及數額較低,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法是和本單位以及社保單位協調。倘若出現因為僱員投訴而被用人單位辭退的現象,僱員應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這種行為屬於違法辭退,用人單位須支付賠償金。
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投訴支隊負責人介紹,東營市一直對節假日加班問題高度關注,並嚴格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對東營市各用人單位進行監督。如果出現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的情況,當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和投訴書到各縣區勞動保障局投訴,也可以直接訴諸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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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元旦放假公休日期為1月1日至1月3日共3天。其中1月1日為法定節假日,1月2日和1月3日是休息日,照常公休。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21.75天 300% 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21.75天 200% 加班天數。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標準確定。如按上述規定計算出的基數低於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按照東營市920元/月的最低工資標準,1日加班一天就應得到至少126.9元,2日、3日加班兩天就應得到至少169.2元的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