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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4日 20: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財新網
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上千萬元
【財新網】 (綜合媒體報道) 日前,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監測與統計處處長沙志剛,因涉嫌受賄千余萬元,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公訴。
據正義網報道,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間,沙志剛利用職務之便,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項目投標資格考試時,向參加考試的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洩露考試內容,並幫該公司承攬相關項目等。沙志剛以股份收益為名,多次非法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賈汛(另案處理)款項共計人民幣840余萬元。
此外,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沙志剛還利用職務便利,接受北京天目創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曉陽(另案處理)的請托,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過程中,為該公司違反規定承攬遙感數據及調查底圖採購項目提供幫助,並要求其以高出市場價人民幣200萬元的價格,將河北省的調查底圖製作項目分包給指定公司,沙志剛非法佔有該款項。
報道稱,檢察機關認為,沙志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沙志剛,現年45歲,1990年被當時的國家土地局錄用;2002年曾獲國土資源部頒發首屆“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後擔任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監測與統計處處長兼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基礎圖件組組長;2010年1月27日,被中紀委帶走並“雙規”。■
(財新記者 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