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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4日 01: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謝雪琳
如果評選2010年中國的熱點詞,“拆遷”當是其中之一。設想到了2011年年底再來評選年度熱點詞,“拆遷”必定再次當選。
2009年年底的唐福珍自焚事件,在當時被看作是拆遷所能導致的最極端的暴力形式。轉眼到了2010年,這種悲劇不但沒有停止,反有擴大之勢,最為典型的便是9月的宜黃事件,被拆遷戶鍾家為阻止政府強拆,3人自焚,最終一人死亡、兩人重傷。
這一年來,大大小小的拆遷、反拆遷上演在中國的角角落落。一方是政府、開發商,他們拿著《城市房屋拆遷與管理條例》這柄“尚方寶劍”,理直氣壯地指揮著強拆的實施;另一方則是普通民眾,捧著《憲法》、《物權法》、《城市房地産管理法》,要求合理的拆遷補償,維護自身權益。但不平衡的力量對比之下,誰勝誰負一目了然。因此,中國的城市化進程,這一年來依然在推土機的轟鳴聲中進行,弱勢民眾的房屋一次次重蹈被推倒的命運。
中央政府對這一矛盾焦點的回應之一,便是對上述拆遷條例進行修改,畢竟它為強拆提供了法規來源。去年一年裏,國務院法制辦就拆遷條例的修改兩次徵求公眾意見,但爭議仍然廣泛存在,足見這一矛盾之複雜。
第二次徵求意見在去年12月30日剛剛結束,新版條例的出臺也不再是遙遠的事。北大法學教授姜明安稱,新條例有望在今年一二月份出臺,中國社科院民法研究室主任孫憲忠也表示,快則3個月、慢則6個月。
但新條例的出臺能否將拆遷矛盾化減為最小,杜絕暴力的發生,卻依然是個未知數。譬如,新拆遷條例徵求意見稿被學者們廣泛詬病之處之一,是其涉及範圍的有限。姜明安曾説:“這部條例針對城市國有土地上的拆遷,只能解決20%的問題,還有80%的拆遷發生在農村集體土地上。農村的徵地拆遷補償太低了,與城市相比差幾十倍。”
法學家的痛心之言,正是中國農村裏普遍發生的事實。所以,你能在國內各個論壇看到農民自己發或請人發的求助帖,求助內容便是土地被徵用但補償太低,或者補償被村鎮幹部截留。你更能在上訪者中輕而易舉地聽到類似的故事。也因此,為底層代言頗多的中國社科院教授于建嶸,對拆遷趨勢的判斷不太樂觀:“2011年的拆遷矛盾不會減少,因為現在的拆遷已經從城裏拆到農村了。”
學者們寄希望於中央立法步伐的加快,尤其是調整農村土地利益的《土地管理法》儘快完成修訂,以應對矛盾越來越深的現實。
但另一方面,中國法治的現狀依然不容樂觀。即使有了新拆遷條例和修訂後的《土地管理法》,它們又是否能對依靠賣地獲得鉅額收入的地方政府形成約束?司法力量又能否足夠獨立,對地方政府形成有效監督?追問這些問題,實是必要。畢竟,法律是大多數普通人用以維護自己的尊嚴與合法權益的最後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