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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明年起保障性住房購滿5年可上市交易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9日 16: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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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南京12月29日專電 (記者 劉巍巍)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8日公佈了剛剛出臺的《蘇州市區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實施細則》,明確從明年4月起,購買保障性住房滿5年,購房人可上市交易進行産權轉讓,且出讓方應將超出原購買價格差價收益的50%上交政府。

  據了解,可上市交易的保障性住房是指蘇州市區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按政府優惠政策在市區範圍內購買的住房。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包括住房的買賣、繼承、贈與、抵押、抵債、變更性質等行為。

  細則明確,保障性住房購房人對所購住房擁有有限産權。購買保障性住房未滿5年,購房人確需轉讓的,由政府按原價回購,回購轉讓産生的稅費由雙方各自承擔;購買保障性住房滿5年,上市交易時政府可行使優先購買權進行回購。實行政府回購的,回購交易價格為原購買住房時的房價款和政府回購核準價格與原購買住房時價格50%的差價收益款,住房産權轉讓給政府;購買保障性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交易進行産權轉讓,出讓方應將超出原購買價格差價收益的50%上交政府。差價收益納入政府住房保障專項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於住房保障。

  據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人員介紹,購買保障性住房未滿5年,確需上市交易的,需全額退回政府補貼款;購買保障性住房滿5年,上市交易時必須退回50%的政府補貼款。同時,申請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家庭不得因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重新造成住房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