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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首批出口配額削一成外企佔1/4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9日 12: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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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中國稀土出口配額再減。

  根據商務部昨日(12月28日)下達的2011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額通知(以下簡稱《通知》),2011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額為14446噸,比2010年第一批配額總額 (16304噸)降低約11.4%。《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粗略統計,其中外資企業獲得首批配額3600多噸,約佔1/4。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2010年中國全年稀土出口配額總數為30258噸,相比2009年的50145.1噸已經減少近40%,在此基礎上,2011年再削減幅度或不會過大。

  包鋼稀土直接配額減半

  記者注意到,在此次配額數前五(有兩家並列)的企業中,有三家在包頭。其中,包鋼稀土2011年首批配額僅為740噸,相比今年首批(1350噸)減少了近一半。而其控股子公司包頭華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依然獲得資質企業中最高的配額——954噸。

  長城證券有色分析師耿諾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雖然包鋼稀土出口配口逐年減少,但其2010年全年表現相比2009年仍然翻了好幾番。

  “配額的進一步減少無疑對稀土價格上升及企業利潤有一定的正面影響,但相關上市公司2011年將從配額減少中獲益多少,還取決於市場需求和實際稀土價格。同時,通過2010年政府密集的調控,2011年的稀土政策已沒有太多的想象空間。”耿諾表示。

  市場分析人士對記者表示,2010年中國稀土企業的利潤有明顯上漲,主要因素在於市場需求的加大和生産的減少導致稀土價格的上升,出口配額有利好,但並非決定因素。

  “配額買賣”不可避免?

  昨日,贛州一家大型稀土企業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就最新的配額數字而言,首先想到的就是‘配額買賣’。”

  據其反映,受配額制度的限制和傾斜,很多稀土生産企業得不到配額,勢必會造成實際配額和實際訂單、生産能力的不協調,從而造成“配額買賣”和“走私”的盛行。“贛州有幾十家稀土生産企業,擁有配額的只有四家。”該人士説。

  對此,商務部在《通知》中表示,配額安排主要依據各企業2008~2010年1至10月份的出口實際量。同時,為體現向生産企業傾斜的原則,配額安排適當參考生産企業2009年度出口供貨量。

  有業內資深企業人士曾告訴記者,要想滿足稀土出口配額的申報條件,最主要的考核指標就是近三年稀土的出口數量和出口金額。在既定“出口數量”下,為使出口資質達標和爭奪出口權重,企業就會偏重出口昂貴的、稀有的稀土元素。

  不過,分析人士昨日對記者指出,這種狀況也在逐步發生轉變——就在今年12月,中國對稀土的出口關稅進行了調整。金屬釹出口暫定稅率從15%提高至25%,此外還增加了鑭、鈰,出口暫定稅率為25%,以及按重量計含稀土元素10%以上的鐵合金,出口暫定稅率為25%,稀土金屬礦的出口暫定稅率保持為15%。

  或非長期貿易工具

  近期,一些國家輪番出面指責中國政府的稀土政策,稱中國全面控制了稀土出口。而2011年中國稀土出口配額的再減少無疑將再次觸動國外稀土需求企業的敏感神經。

  中國稀土行業協會籌備組、工信部原材料司原助理巡視員王彩鳳昨日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從協會角度看,不同意外媒所宣稱的“中國政府在有意減少稀土出口配額”的觀點,中國的稀土出口也不可能像外媒宣揚的“大幅減少”。

  “不是政府有意減少出口,長期以來我們不惜犧牲資源、環境,付出了很大代價。現在我們處於一個優化調整的關鍵時刻,按照污染物排放標準,我們的很多企業不達標,就會停産,國內生産肯定受到影響。”王彩鳳説,儘管今年政府的計劃定得不是很高,出口適當減了一些,但也還是滿足了國內外的需求。

  在昨日召開的2010國際稀土研討會上,對外經貿大學教授、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張漢林教授表示,出口實施配額是短期行為,不是有效的、長期的貿易管理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