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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儲備制度將改 新增建設用地不能入儲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9日 07: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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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專家表示,此項改革目的是不讓地方政府通過土地儲備手段拉高土地價格,進行囤地和炒地。   

    1600億,抑或更高。

  12月28日,隨著北京2塊居住用地的出讓,北京2010年度土地出讓收入超過了1600億元。此時,距2011年元旦到來還有4天。

  在中國人民大學和中國指數研究院舉辦的“漢鎰金融講壇金融危局下的土地金融制度突破”論壇上,一位接近國土資源部人士透露,地價不斷刷新,賣地收入不斷上升,給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制度改革提出了迫切要求。

  “未來將限定儲備範圍,只能是三舊改造和重大項目用地才能儲備,新增建設用地不得納入儲備範圍,”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土地儲備中心作為地方政府壟斷和控制土地市場的工具,其作用已經超出了成立時界定的土地供應保障的範圍,成了推高地價和無限度擴張地方土地財政的工具。

  2010年城市賣地收入超過2萬億

  北京賣地收入和地價的雙漲,僅是2010年全國火爆土地行情的冰山一角。

  中國人民大學土地管理系主任葉劍平在上述論壇上表示,今年前11個月,僅北京等12個主要城市賣地收入合計就超過了7000億元,全年城市賣地收入將超過2萬億元。

  葉劍平表示,土地財政是不可持續的。不僅是因為土地資源不能支撐這樣的土地財政模式,更是因為由土地抵押、貸款而産生的金融風險,遠遠大於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

  “地方政府利用手裏土地進行的融資的規模是賣地收入的幾倍,”葉劍平表示,“十二五”土地政策的編制當中,就將改革土地財政問題列入了重要議程。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也表示,北京等地方政府每年利用土地儲備中心向銀行借上千億元貸款,其中積累的金融風險很大,其次是土地儲備成了地方政府抬高地價和壟斷土地出讓的工具。最後,土地儲備制度還容易滋生腐敗,招拍挂制度雖然透明,但是也容易推高地價和産生權力尋租的空間。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王守智在上述論壇上表示,國土資源部通過檢查地方政府的供地計劃完成情況,制定供地相應的處罰措施,例如規定沒有完成供地計劃,或者沒有將70%住宅用地供應給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地方政府,暫停高檔住宅用地供應等。

  但是,這些措施都是暫時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