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8日 14: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商務部網站
商務部關於下達2011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額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條例》的有關規定,現下達2011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額,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1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額下達給符合2011年稀土出口配額申領條件的企業。配額安排主要依據各企業2008年-2010年1-10月份的出口實績。為體現向生産企業傾斜的原則,配額安排適當參考生産企業2009年度出口供貨量。
二、請各有關地方商務主管部門通知本地企業,同時密切跟蹤企業出口情況,相關問題及時報商務部(外貿司)。
三、鋻於平遠三協稀土冶煉有限公司目前年處理300噸混合氧化稀土的項目已經停産,正在進行生産設備更新,此次暫不為其下達配額,待其項目更新完成且于2011年3月底前通過廣東省環保廳環保竣工驗收後,再為其補充下達配額。
附件:2011年稀土出口企業名單及第一批配額安排表
商務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首發子站:外貿司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