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人民日報狠批土地財政頑疾 再提房産稅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8日 09: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今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有可能突破2萬億元

  早報訊 12月27日出版的《人民日報》在17版以接近整版的篇幅,發表題為《土地財政不可持續》的文章。文章直指地方政府以地生財的做法,提出從制度層面解決地方政府“錢少事多”的現實難題,其中備受外界矚目的房産稅即為制度選擇之一。

  該文發表之際,一線城市房價高昂的頭還未低下,部分二三線城市又出現上漲。文章説,除了流動性過多、通脹預期增強等因素,不少人認為,房價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在於有些地方為獲取高額土地出讓金,採取種種措施,推高地價、推升房價。更有輿論稱,“土地財政”是高房價的罪魁禍首,“土地財政”不除,房價下不來。

  該文提供了一系列觸目驚心的數據:2009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收入相當於同期地方財政總收入的46%左右。在有些縣市,土地出讓金佔預算外財政收入比重已超過50%,有些甚至佔80%以上。截至目前,北京、上海今年土地出讓金已破千億元,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由於土地供應量約為過去兩年的總和,今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有望突破2萬億元。

  “土地財政”鏈條

  “‘土地財政’是個俗稱,一般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收入來維持地方財政支出。”中國土地學會副會長黃小虎説,實際上,土地出讓後,地方政府還能獲取包括建築業、房地産業等以營業稅為主的財政預算收入,這些收入全部歸地方支配。僅此兩項就佔到地方稅收的近四成。在一些地方,“土地財政”成了名副其實的“第二財政”,有的甚至成了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

  附著在土地上的收入,還有名目繁多的費。土地從徵用、出讓到規劃建設等環節,土地管理、房産、財政、水利、交通、人防等部門,都會收取不菲的費用。“如果算上以土地作為抵押向銀行貸款,地方政府的實際可支配收入會更多。”中國人民大學土地管理系主任葉劍平説。

  “土地財政”所帶來的利益聯接機制,最為人詬病。“存在多年的‘土地財政’,事實上造就了‘徵地-賣地-收稅收費-抵押-再徵地’的滾動模式,在這一過程中,地方政府、開發商、銀行成為最大的受益者。”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王小映坦言。

  《人民日報》的文章直指,要維持這一模式,並獲取較高收益,就要壓低補償標準徵地,再通過拍賣等方式高價出讓。幾萬元一畝徵地,幾百萬甚至上億元賣給開發商,徵地與賣地之間的鉅額利潤,讓不少地方以各種形式規避上級的規劃管制、計劃控制和審批管理,違規違法用地時有發生,農民“被”上樓現象頻頻上演,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耕地保護也面臨空前壓力。而房地産業是這一模式的下游出口,城市購房者最終為高房價“埋單”。

  “土地財政”求解之道

  文章的最後,《人民日報》列舉了多位專家的建言。

  “‘十二五’期間,中央和地方政府在事權的稅權分配上會更加合理,搞建設項目、抬高地價增加土地出讓收入等地方政府的短期行為將逐步消除,地方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將逐步減小。”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説。

  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副總工程師鄒曉雲説,在現行制度框架內,房産稅是一個增加地方穩定財源的選擇。不少國家也有“土地財政”,但不是靠賣地,而是靠徵收不動産稅來實現。

  文章説,只要可以從農民手中低價徵地,並向市場高價供地,地方政府就很難放棄對建設用地徵用的壟斷權。從制度層面上解決這個問題,還要加速推進徵地制度改革。

  “縮小徵地範圍,提高徵地補償標準,規範政府徵地行為是徵地制度改革大方向。”葉劍平説,政府已提出,除公益事業以外,要減少徵用農民土地,當前,要加快從法律上界定“公共利益”,同時還要打破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的格局,推動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讓地方政府逐步從土地經營者的角色中淡出,成為純粹的管理者,而不是主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