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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8日 07: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商報
據新華社電 昨日,福建省環境保護廳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景河因紫金礦業污染事件做出705997元的處罰。
福建省環境保護廳表示,今年7月3日和7月16日,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銅礦銅礦濕法廠先後兩次發生含銅酸性溶液滲漏,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為3187.71萬元。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規定。
福建省環境保護廳表示,陳景河是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處以人民幣705997元的罰款。
同時,福建省環境保護廳也對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常務副總裁兼紫金山金銅礦礦長鄒來昌罰款4497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