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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4日 08: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12月14日晚,北京北二環擁堵不堪,車燈形成了一道長虹。12月13日,北京市政府公佈了《北京市治理交通擁堵綜合措施》。中新社記者 劉震 攝
中新網12月24日電(段紅彪)23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關於進一步推進首都交通科學發展 加大力度緩解交通擁堵工作的意見》,將實行綜合措施治理交通擁堵。該綜合措施共28條,將從建管限三個方面多管齊下治理北京交通擁堵。
在這28條“治堵”措施中,既包括一些限制措施,例如實施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小客車配置指標等;也包括管理措施,例如嚴格公務車使用管理,“十二五”期間不再增加公務用車指標;同時更有加快新城建設,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等建設措施,可謂多措並舉治擁堵。
“治堵”新政五大關鍵詞
關鍵詞一:搖號
24日起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車牌
在23日下午舉行的發佈會上,北京市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發佈了《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暫行規定》自發佈之日起實行。首先,規定的第一條明確了目的和意義。“為了落實本市城市總體規劃,實現小客車數量合理、有序增長,有效緩解交通擁堵狀況,制定本暫行規定”。小客車配置指標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指標調控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工作。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和個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車配置指標的,依照本暫行規定到指標調控管理機構辦理搖號登記。
關於個人辦理搖號登記的條件,措施要求,住所地在本市,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辦理搖號登記。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包括:本市戶籍人員;駐京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在京居住的港澳臺人員和外國人;持本市工作居住證的人員;持本市暫住證明且連續五年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人員。
根據《暫行規定》第二條“本市實施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小客車年度增長數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公安交通、環境保護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小客車需求狀況和道路交通、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佈”的規定和本市實際,市政府確定2011年度小客車總量額度指標為24萬個(平均每月2萬個)。指標額度中個人佔88%,營運小客車佔2%,其他單位佔10%。
關鍵詞二:公車
“十二五”期間 北京不再增加公車指標
對於此前民眾較為關注的公車管理問題,《意見》提出,“十二五”期間,本市各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再增加公務用車指標,並嚴格公務車使用管理。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使”字頭號牌小客車按有關規定執行。
《意見》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電話會議等現代化手段,提高效率,減少交通出行。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錯峰出行。
《意見》還提出,要按照“標本兼治、建管並舉、突出重點、循序漸進、分工負責、綜合治理”的原則,分年度制定實施緩解交通擁堵工作方案,將緩解交通擁堵工作納入市、區縣兩級政府重點工作任務督查和績效考核內容,對做出顯著成績的區縣、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關鍵詞三:停車費
重點區域停車費計時單位縮短 部分地區收費標準降低
新聞發佈會上,北京市發改委公佈的《北京市非居住區停車價格調整方案》中明確規定,三環以內及其以外的重點區域為一類區域,將停車收費計時單位由半小時調整為15分鐘。
根據方案的規定,此次停車收費調整將按照“中心高於外圍、路內高於路外、地上高於地下”和差別化原則,進一步調整停車收費標準。一類地區為三環路(含)以內及CBD商業區、燕莎地區、中關村核心區、翠微商業區等現有4個繁華商業區;二類地區為五環路(含)以內除一類地區以外的區域;三類地區為五環路以外區域。路側停車、路外露天停車、停車樓(庫)停車價格實行階梯價格,居住區及夜間停車收費價格原則保持不變。
在收費方面,北京市發改委副主任趙磊表示,經過研究,對原來徵求意見方案主要做了五個方面的完善。主要對三項不變,一個是小區停車收費,二是夜間停車收費,三是駐車換乘停車收費,這次不做調整。第二個完善,降低了兩類區域的收費價格,一類是二類區域,一類是三類區域。二類區域佔道停車的收費由原來每小時徵求意見是7元,現在調整完是6元。二類區域由原來的3元調整到現在的2元。第三個完善是對小區居民在小區周邊的道路停車,也做了相應的優惠。按比照小區停車的標準來進行。第四個完善,考慮到就醫的患者到醫院就醫的需求,給予就醫患者的停車需要,這方面不做調整。第五個完善,就是縮短的停車收費的計時單位,原來是半個小時是作為計時收費單位,現在從半個小時縮短到15分鐘,通過這些措施來提高老百姓辦事的效率,少交一點停車費。
據了解,該方案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