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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煤合同定量不定價 煤炭企業與發改委限價令“躲貓貓”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4日 03: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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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施智梁 實習生 劉坤領 北京報道

  國家發改委近日發佈通知稱,“2011年産運需銜接中,年度重點電煤合同價格維持上年水平不變,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漲價”,這被不少媒體解讀為限價令。但現在看來,發改委的這一通知對煤企的約束力似乎並不大。

  “我們省內的供需銜接會現在就在廈門舉行,由省內的煤炭企業和發電企業對接談明年的電煤合同。”一位黑龍江大型煤炭企業的負責人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

  上述煤企負責人透露,省內的供需銜接會多采用定量不定價的方式,“主要將明年的合同煤數量定下來,上報到運銷協會來安排鐵路運力,但是具體價格就是隨行就市了,簽一個基本價格,價格隨著市場變化上下浮動。”

  同樣的情況還發生在內蒙古,當地一家大型煤炭企業的內部人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自治區沒有組織煤炭供需銜接會,但大企業都會在每年的11月到12月和發電企業召開交流溝通性質的會議,了解次年的供應情況,一般在會上就把合同煤的量和基本價格談妥了,然後由銷售部分別和這些客戶簽訂煤炭合同。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在國家取消全國煤炭訂貨會後,年底各大煤炭企業自主與發電企業簽訂來年的電煤合同時都採取“定量不定價”的方式,確定供應量可以讓交通部門統籌安排鐵路運力,但真實的交易價格處於秘而不宣的狀態,只有交易雙方才知道,甚至很多基本價格只是口頭協定。

  發改委並不希望看到這樣的“定量不定價”的合同,《關於做好2011年煤炭産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表示“合同中須明確數量、質量、價格和違約責任,不得脫離實際生産和需求籤訂虛假合同。”

  但買方電力企業那頭默認了這種交易方式,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研究室主任沙亦強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現在整個煤炭市場的行情就是這樣,電廠處於弱勢,“在談判會上,煤企那頭就是你愛簽不簽的態度,也不會逼著電力企業簽訂合同,電力企業為了確保明年的發電任務只能簽。”

  有媒體援引煤炭運銷協會人士的態度,“我們只管合同數量,不管價格,國家發改委和鐵道部要的也只是平臺匯總的結果,然後佈置安排運力,但至於平臺能否代表企業簽訂的真實合同,價格有沒有附加條件,這些都不是我們所能做的。至於價格問題,是價格部門的事。”

  有業內人士分析,這類定量不定價的煤炭合同很可能導致明年的合同兌現率低下,到了夏冬兩季,會存在雙方因價格與當初簽訂的合同相差過大而不履行的可能。今年7月,隨著市場價格大幅上漲,內蒙古和山西的部分煤炭企業出現了抬高年初簽訂重點合同價格的行為。此後,這些企業被國家發改委查處並被要求退還多收的價款。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副教授邢雷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市場競爭的煤炭市場,發改委的限價令沒有絕對的強制意義,但是希望煤炭企業從國家經濟狀況出發,平抑煤價,為緩解通貨膨脹作出貢獻。

  按照國家發改委通知,2011年中國煤炭合同匯總量為9.32億噸,其中重點電煤總量為7.69億噸,最遲要在今年12月31前完成匯總。

  記者查詢了發改委指定的供需企業簽訂合同的匯總交易系統——中國煤炭市場網,發現截止到23日12時,2011年全國煤炭産運需銜接匯總的煤炭合同為1.998億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