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商務部宣佈對甲醇反傾銷調查終裁結果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4日 02: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證券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記者 陳其玨 ○編輯 衡道慶

  中國商務部昨天宣佈針對甲醇反傾銷調查的終裁結果:最終裁定,在本案調查期內,原産于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新西蘭的被調查産品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甲醇産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這對國內甲醇企業將帶來一定利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商務部(下稱“調查機關”)于2009年6月24日公告決定對原産于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新西蘭和沙特阿拉伯的進口甲醇(以下稱“被調查産品”)進行反傾銷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和相關規定,調查機關於2010年10月25日發佈初裁公告,初步認定原産于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新西蘭的進口甲醇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甲醇産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原産于沙特阿拉伯的進口甲醇不存在傾銷。調查機關隨後終止了對原産于沙特阿拉伯的進口甲醇的反傾銷調查。

  而在初步裁定後,調查機關繼續對原産于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新西蘭的被調查産品的傾銷和傾銷幅度等進行調查並做出存在傾銷的最終裁定。

  據商務部稱,本案被調查産品為原産于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新西蘭的進口甲醇。終裁確定的各公司傾銷幅度為8.9%至37.5%不等。

  商務部表示,反傾銷措施的實施期限為自2010年12月24日起的五年。鋻於本案的特殊情況,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同意,暫不對被調查産品實施反傾銷措施,實施時間視情另行公告。

  “從反傾銷調查立案以來,我國甲醇進口量已明顯下降,對國內甲醇企業是一個促動。但國內企業不應完全寄希望於反傾銷調查,更應積極調整産業結構,延長下游産業鏈,加快技術進步,降低成本,才能夠與進口低價甲醇相抗衡。”中國化工網甲醇行業分析師王敏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説。

  國內甲醇上市公司主要有遠興能源、天茂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