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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3日 09: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國網-遼寧日報
藥品限價政策不容打折執行
從12月12日開始,一批單獨定價藥品的最高零售價大幅降低。然而,降價令實施一週以來,記者在天津發現一個怪現象,因藥店嫌1倍利潤太低,相當一部分限價藥消失了。
部分限價藥真的消失了嗎?
我們不願見到這個答案,但它卻是曾經的事實:有的限價藥換了件“馬甲”,又重新出現在市場上,只不過它把片劑改成膠囊或者是沖劑,而與此前不相同的是,價格更高並且身份已轉換——非限價藥。
1997年以來的26次降價過程中,一些限價藥始終在使用永不升級的1.0版本來忽悠百姓:降價-消失-高價新藥。
不具專業眼光的百姓當然無法識別穿了新“馬甲”的原限價藥,只好在它不斷的“死去活來”中體驗“通脹”。而藥廠、經銷商和某些部門的個別人卻把百姓應得利益偷偷揣進自己的腰包。
公眾無意也無力責備是誰一次次縱容了部分限價藥的欺騙行為,他們迫切需要有關部門給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也許,除了限價這個選項以外,拿出放大鏡,尋找到不正當利益在招投標環節、新藥審批等方面暗行的渠道並加以封堵,可能有助於藥品真正降價。
期待在藥品第27次降價時,有關部門能醫治好部分限價藥“死去活來”的惡性病。
□王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