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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訴360不正當競爭案宣判 360被判賠38.5萬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2日 08: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微博 ]新京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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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度訴360不正當競爭案近日宣判,北京二中院一審判定百度勝訴,360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

  北京市二中院一審認定奇智軟體(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三際無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二公司停止侵權,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賠償原告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百度時代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支出共計38.5萬元。

  百度訴稱,今年3月初,兩被告在其360安全衛士7.0軟體版本中,將兩原告共同經營的百度工具欄和百度地址欄兩款軟體定義為“惡評插件”,並描述為“此類插件具有惡意行為,可能會危害您的電腦,建議您立即清理”。按照360安全衛士之提示進行操作可以在默認情況下刪除該兩款軟體,且兩被告在www.360.cn網站將該軟體描述為“具有強制安裝,自身無法正常卸載”。

  目前,除這一起訴訟外,360還同時被金山公司起訴侵犯名譽權、被騰訊公司起訴不正當競爭,兩起案件都在12月首次開庭。

  ■ 解讀

  不具“判例”意義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專家認為,從此案看來,互聯網業動用法律來規範競爭的路還很長。“現在哪家公司的市值不是幾十億呢,一個案子賠償三四十萬,根本不具有威懾性。Facebook的馬克扎克伯格不過用了師兄一個創意,後來就花了6800萬美元和對方和解。而且中國的法律體系不是判例法,這個案子贏了不代表此類行為以後都非法。上次騰訊和搜狐因為同一件事相互起訴,結果兩家還都贏了。”(記者陽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