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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辦信用卡透支9萬多 犯詐騙罪被判2年6個月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0日 14: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星辰在線-長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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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李廣軍 通訊員 喻婧)惡意透支信用卡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記者昨日了解到,長沙某科技有限公司員工楊某,就因為冒用他人個人資料申辦信用卡並消費9萬多元拒還,被雨花區法院以其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

  冒用4人資料申辦6張信用卡

  經審理查明,2008年6月至2009年3月期間,楊某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冒用4人的居民身份證等個人資料分別向長沙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申辦了共6張信用卡,爾後楊某使用上述信用卡進行消費後拒不歸還欠款,共計拒還93025.92元。

  長沙銀行職員劉某證實,2008年5月份長沙銀行發現有人以“賀某”和“彭某”的名義各辦理了1張信用卡,消費後一直沒有還款記錄,共計欠款5萬多元;經過催收,賀某和彭某反映這2張卡都不是本人所辦,也沒有使用。經查辦卡原始資料,查得係楊某辦理的。找到楊后,他承認了冒用他人身份證辦理長沙銀行信用卡的事實,但以各種藉口一直沒有還款,期間還多次變更聯絡方式。

  被判刑並繼續追繳贓款

  案發後,楊某于2009年11月14日自動向公安機關投案,並退繳贓款45000元歸還長沙銀行。

  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應予處罰。同時其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案發後退繳了部分贓款,可以減輕處罰。遂判決:楊某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繼續追繳被騙贓款,返還各被害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