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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公租房最多允許3人合租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0日 05: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微博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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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重慶晨報》報道重慶市國土房管局稱,《重慶公租房管理實施細則》18日正式出臺,規定允許3人合租公租房。

  細則新增了多人合租方式,不過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請條件,且人數不超過3人。“允許多人合租是為了減輕承租人的經濟負擔。不超過3人,是為了防止租賃後成為集體宿舍不利於小區管理。”重慶市國土房管局介紹,多人合租的可確定1人為申請人,其他人為共同申請人。

  收入限制標準與之前在網上公示的內容未作改變: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於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於3000元,超過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1500元。月收入不僅包括工資,而且還將計算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養老金、其他勞動所得及財産性收入。

  細則規定,公租房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承租人應按月交納租金,交納日期為每月20日前。租金收入專項用於償還公租房貸款利息和公租房的維護。

  如果承租者出現拖欠租金,從逾期之日起,承租人將每日按應付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此外,對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還可按租賃合同約定通報其所在單位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從其工資收入或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直接劃扣。

  此外,承租人應當每2年向市公租房管理局申報住房、收入情況,未按規定申報的,視為放棄租賃住房,合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