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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要求堅決抑制少數城市地價過快上漲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0日 05: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微博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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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對招拍挂出讓中溢價率超過50%、成交總價或單價創歷史新高的地塊,市、縣國土部門要在兩個工作日內,上報國土資源部和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昨晚發出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及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採取有力措施,嚴格落實房地産監管和調控政策措施,打擊囤地炒地閒置土地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抑制少數城市地價過快上漲趨勢。

  嚴控歲末放量供地

  國土資源部強調,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任務,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類用地”供應總量未達到住房用地供應總量70%的市縣,年底前不得出讓大戶型高檔商品住宅用地。堅決防範受多種因素驅動的歲末年初放量供地。

  “高價地”須上報

  凡可能出現“高價地”的地區,必須事前評估,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現高價地,穩定市場預期。對招拍挂出讓中溢價率超過50%、成交總價或單價創歷史新高的地塊,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在成交確認書籤訂或中標通知書發出後2個工作日內,按國土資源部規定填寫房地産用地交易異常情況,上報國土資源部和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超面積出讓要撤銷

  國土資源部要求嚴格執行招拍挂出讓制度和操作程序,規範房地産用地出讓行為。對存在超面積出讓、捆綁出讓、“毛地”出讓、住宅用地容積率小于1、出讓主體不合法等違反政策規定的出讓公告要及時撤銷。違反規定出讓的,應立即終止出讓行為並依法追究責任。對發現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閒置一年以上、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等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不得通過競買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