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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9日 10: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市場紅週刊
《紅週刊》特約 北京 田剛
東華能源(002221)于11月23日發佈了股票激勵計劃,擬授予10名高管人員以6.04元認購公司股票的權利,參照該決議公告前20個交易日均價12.062元的50%,此折價幅度遠高於近期大量涌現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不難看出,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暗藏玄機,堪稱向高管人員輸送利益之“典範”。
是否有必要實施股權激勵
東華能源的主營業務包括液化石油氣銷售和再生資源貿易,半年報顯示液化石油氣銷售實現營業收入4.75億元,佔比為64%,同比上漲44.16%,毛利率也由上年同期的6.24%上升到今年的6.71%。盈利能力提高的主要因素在於液化石油氣價格的上漲,而並非由於經營管理所帶來的市場佔有率提高或成本領先優勢。從公司的業務戰略發展方向來看,業務佔比達24%的再生資源貿易已轉讓由參股公司運營,未來將有進一步邊緣化的趨勢,則液化石油氣銷售業務所佔份額將更加突出,液化石油氣價格的漲跌將對公司的經營績效産生決定性影響。而液化石油氣價格的變化卻非該公司高管人員的努力所能夠控制,那麼東華能源的股權激勵又對公司的業績增長産生多大的推動呢?
解鎖條件過於寬鬆
公告中披露,第一批解鎖條件為2011年凈利潤增長率同比不低於20%,看似令投資者滿意的增長能力背後卻暗藏玄機。東華能源三季報顯示,1至9月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僅為1249.71萬元,同比小幅下降了4.5%。但這卻是在張家港發生重大事故,化工倉儲業務一直處於停滯狀態下實現的,如果明年該項業務恢復正常,加之通貨膨脹環境下液化石油氣價格上漲也是大概率事件,想必公司實現20%的同比增長決非難事。
高管與股東利益相差過大
東華能源的股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僅為二級市場交易價格的50%,勢必導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利益與股東利益脫節。假如東華能源股價下跌25%,在股東財富大幅縮水25%的同時,獲得了激勵股權的高管人員仍然能夠獲取50%的利潤。過大的折價幅度,將使以股價為主要表現形式的股東利益,不再構成企業高管人員的關注對象,這是違背了股權激勵的初衷的。
從上述分析不難看出,過大的行權價格折扣以及過於寬鬆的行權條件,將原本屬於企業股東和經營管理人員利益互鎖的鏈條,演變成為企業向管理人員利益輸送的鏈條。在高管人員輕鬆獲得鉅額差價的背後,凸顯出了“激勵機制”的作用,卻絲毫未能體現“約束”,更無法幫助上市公司建立起更高的競爭地位和更強的核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