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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7日 20: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産經新聞
本報記者 賀立峰報道
礙于國內通脹壓力增大,“煤電頂牛”的情況似乎要暫時停歇了。
12月10日,國家發改委公佈《關於做好2011年煤炭産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2011年重點電煤合同價格維持上年水平不變,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漲價。不難看出政府正在致力於控制通脹,促使煤電企業聯手也是為了共同抵禦通脹帶來的壓力。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負責人對通知做了明確的解釋:“政府出手干預煤價是特殊時期的特殊政策。穩定物價總水平、管理通脹預期是當前首要任務,國有大型煤炭企業應&&穩定煤價,主動為政府分憂。”
“現在市場上的煤價持續走高,而電價卻一直固定不變,電力企業承受了過度的壓力,在通脹壓力逐漸變大的情況下,政府為了平衡煤企與電企之間的利益,不得不頒布‘限價令’促使煤炭企業來承擔一定的調控成本,以減輕電企的虧損情況。”中信建投公司煤炭行業分析師李俊松在接受《中國産經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
然而,12月11日國家統計局公佈數據顯示,11月份CPI同比增長5.1%,再創26個月新高,通脹壓力前所未有。另據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監測到的數據顯示,今年1-10月份,電力行業虧損面達44%。如果煤價在明年繼續上漲,電企的日子將更加難過。
對於“限價令”,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副會長姜智敏也比較認同此做法。他指出,電力行業長期虧損,對於煤炭企業也並不是好事。根據當前煤炭成本和煤價測算,煤炭行業擁有盈利空間,今年1-10月行業實現盈利。在當前通脹越發緊張的特殊環境下,煤炭行業應該考慮讓利電企。
當然,“限價令”的推出也同樣存在一定的問題與風險。李俊松指出,對於煤炭企業來説,供給電企的合同煤越多,自己損失就越大。這就降低了煤炭企業的生産積極性,在執行合同煤的過程中有可能引發以次充好的情況。同樣可能引發一些投機者在倒賣合同煤中賺取差價擾亂市場的情況。
對此,業內人士對“限價令”也有另一種看法。“‘限價令’有些過分站在電力企業利益角度考慮問題,在合同管理上僅僅嚴格約束了煤炭企業,對電企卻無任何要求。而且通知中也沒有統籌運輸、電力在煤價行程中的作用。”一位煤炭企業管理者告訴《中國産經新聞》記者。
此外,據《京華時報》報道,有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質疑,“限價令” 是否是煤價機制的倒退?我國煤炭的定價方式一路從計劃、半市場化,最終在這一兩年間,剛把重點合同電煤也完全放開,全部讓市場解決,而此時卻戛然而止。
“其實此舉也是國家無奈而為之。”李俊松表示,國家對電價調整一直是持謹慎態度。尤其是當前特定條件下,煤電聯動近期肯定不會實行了。那麼,既然不能抬高電價也就只能從電企往上尋求突破口。所以當前煤炭行業必須讓利於電力行業,以抵禦通脹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