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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7日 09: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16日上午,國土資源部、監察部、人社部三部委聯合啟動土地違法約談和問責行動,此次共有12家土地違法縣市的“一把手”被約談。據悉,此次約談是繼2008年、2009年之後,進行的第三次土地違法約談。
“7月督察、8月約談、9月問責”,這是國土資源部最初確立的土地違法問責時間表。眼下已是12月中旬,三部委的約談工作剛剛啟動——數月時間的滯後,應該被看作是相關部門的審慎。從報道中可知,今年被約談的縣市都是違法佔用耕地面積比例超過15%,在全國範圍月平均違法佔用耕地面積排名靠前的城市;而且,凡是地方違法違規土地面積達到當年新增建設用地面積15%以上的,其行政首長就要被問責,哪怕已經調離,問責“既處理事,又處理人”。如此這般,均顯示出相關方面問責的決心。
報道稱,被約談時,“從他們(12個地方政府負責人)的表情上,包括他們在介紹情況的語氣上,都能看出滋味是很不好受。”面對可能經受的嚴厲問責,12個“一把手”沒有理由“故作輕鬆”。國土部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建勤已經表示,這次約談問責不會走過場,而是會把問責細節落到實處,對土地違法嚴重地區進行嚴厲處罰。
按照此前國土部給出的數據,今年前三季度,全國共發現各類違法用地行為3.5萬件,其中立案查處違法用地案件1.7萬件,罰沒款13.3億元,164名責任人受到刑事處罰。四季度已快過完,可以肯定的是,違法用地案件仍會增加,而且肯定不限於此次被約談的12個縣市。有人已經提出,此次約談的“一把手”,都是些小城市的“一把手”,此輪土地違法約談和問責,會不會是“抓小放大”?此外,也有人擔憂,對那些土地違法並不嚴重的地區而言,他們會不會當成暗示:只要不嚴重違法,自己仍能免於問責?
在筆者看來,雖然時間滯後數月之久,但如果此輪土地違法問責能夠踐行“調離也要問責”“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承諾,自然不會讓公眾失望。需要提醒的是,此輪土地違法問責,除了要謹防“討價還價”“抓小放大”的問題外,還必須思考這樣的問責方式能否起到懲前毖後的效果?如果不能,可否在制度設計上更進一步,比如用完善土地出讓管理步驟、強調權力運行透明等方式,釜底抽薪地遏制地方政府頻頻出現的土地違法衝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