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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出口:中國不應被扣上資源民族主義大帽子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6日 20: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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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12月16日電 (記者 李雲路 王建華) 中國財政部日前宣佈提高個別稀土産品出口關稅等進出口措施又觸動了某些西方輿論的敏感神經。這本是中國對其進出口商品進行合理規範的貿易政策和市場措施,卻被扣上了“資源民族主義”的大帽子。這個帶有政治傾向性的評價是違背客觀事實的曲解和誤讀。

  中國財政部14日發佈公告稱,為規範稀土出口和緩解化肥價格上漲趨勢,將提高個別稀土産品的出口關稅,適當調整化肥出口季節關稅淡旺季稅率適用時段和淡季出口關稅基準價格。

  財政部還宣佈,將從明年起,繼續以暫定稅率的形式對煤炭、原油、化肥、有色金屬等“兩高一資”産品徵收出口關稅,同時對600多種資源性、基礎原材料和關鍵零部件産品實施較低的年度進口暫定稅率。

  可以看得出,中國政府出臺上述措施是出於滿足國內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加強節能減排和生態保護的需要。

  “通過改變部分稀有資源的要素價格從而提高資源的有效利用,是利用市場化手段防止資源浪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外經濟研究部副部長趙晉平接受記者採訪時説,“這在節能減排已然成為全球共識的今天,不僅有助於促進中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更符合國際的大趨勢。”

  資源性産品出口應該如何管理,一直是全球貿易的一個難題。世貿組織2010年度貿易報告的主題即為“自然資源貿易”。該報告認為,資源性産品的特性決定了其與其他貨物貿易的不同,資源性産品出口國往往採用出口關稅、數量限制等措施。

  統計顯示,目前,全球11%的資源性産品貿易在徵收出口稅,而在其他貨物貿易中,這一比例只有5%;在現有的出口限制中,資源性産品出口限制佔比達35%。

  這份報告還稱,雖然多邊貿易規則提供了自由貿易的框架,但這些規則並不是專門為資源部門設計的,不能充分反映資源部門的特殊性,還要考慮資源過度使用、環境外部性等問題。

  長期以來依賴出口拉動經濟增長的中國,在一些資源型初加工産品出口方面缺乏危機意識,導致能源、礦産資源及不可再生一次性資源到了全面趨緊的階段。以作為高速鋼重要原料的鎢為例,以前中國每年出口鎢産品600噸,而隨著國際市場對鎢需求的增加,現在高達8000噸,導致2007年中國的鎢儲量在世界的佔比劇減25個百分點以上。

  而有“工業維生素”或“工業味精之稱”的稀土,因其是很多高精尖産業所必不可少的原料,美國、日本及歐洲等地區的需求量非常大。雖然稀土總儲量只佔全球的30%左右,但中國卻成了全球最大的稀土生産和出口國,為全球提供了80%到90%的生産和貿易總量。

  出於儲量、産業結構和環境保護等的壓力,中國採取一些規範稀土出口的措施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中國並非對稀土出口採取“一刀切”的限制措施,限制的主要是粗加工的初級稀土原材料出口,精加工的稀土應用産品出口並不在限制之列。因此,一些國家批評中國壟斷資源貿易是扭曲事實和別有用心的。

  中國正處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通過關稅稅率調控“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污染,資源型)産品的出口,正是出於調整外貿結構達到貿易平衡進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迫切需要而制定的切實可行的政策。

  自2003年實施宏觀調控以來,中國已先後下調或取消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産品的出口退稅率,並於2007年6月開始,對鋼材、天然石墨、稀土金屬、精煉鉛等142項兩高一資商品加徵了出口關稅,同時對209項進口商品實施較低的暫定稅率,而從明年起擴大至600多種進口商品。

  中國對外貿易政策的轉型調整一直都是在WTO原則框架內進行。因為根據WTO相關條款規定,為實現保護資源和環境等合理的政策要求,成員可以採取一些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出口限制。以曾一度為全球領先的稀土生産國美國為例,其國內的稀土儲量佔世界的15%,但近些年其稀土産量和出口量均降為零,而主要使用從中國等國進口的稀土原料。

  毋庸置疑的是,任何一個國家當決心以“質”而非“量”的方式獲得經濟增長,必然會重新審視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這不僅有益於這個國家更有益於整個人類的發展。從人類經濟發展趨勢看,任何自然資源都是稀缺的,環境的承載力都是有限的。從這個意義上講,西方應對中國的做法樂觀其成,而不是要扣上“資源民族主義”的大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