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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中國人大網上公佈《社會公眾對車船稅法(草案)的意見》。在本次徵求意見過程中,中國人大網收到22832名網民提出的97295條意見,其中要求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的有53137條,佔54.62%。(12月15日《新京報》)
作為一名私家車主,我閱讀上述“意見”全文後甚為感慨。公眾對車船稅法草案提出意見和建議並不難,難的是能被全面細緻地公佈。
更難能可貴的是,“意見”通篇都是對車船稅法草案的質疑和批評,其中不乏激烈的言辭,如“草案有借節能減排之名,搭立法便車提稅,加重車主負擔之嫌”“、不要大幅提高稅負,老想從百姓兜裏掏錢”,等等。
我們見過太多的徵求社會意見,過程轟轟烈烈,結果令人失望,以致“徵求社會意見”很多時候淪為走過場。相比之下,這次“意見”顯得很珍貴。
當然,車船稅改革履行徵求社會意見的正常程序還不夠,還得保證充分吸納公眾的意見建議。分析相關數據可知,車船稅法草案已觸犯“眾怒”。它被塞進不少“私貨”,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時遇阻,被眾多委員炮轟,這足以證明車船稅法草案的制定缺乏民意基礎,期待此次車船稅改革能為徵求社會意見、開門立法立標桿。具體而言就是,如果車船稅法草案的整體框架存在“致命傷”,吸納幾條意見、修修補補無法完善,那不如推倒重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接下來審議時,如認為有必要,大可否決該草案,責成有關部門再擬再報。
否決觸犯“眾怒”的車船稅法草案,是尊重民意的最好體現,也是踐行“開門立法”的一次生動操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