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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版山寨蔓延種子市場 “套牌”傷害種業創新力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5日 21: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産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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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王超報道

  近日,農業部發佈的調查顯示,在現有的8700多家種子企業中,有30%的種子企業存有或無證經營,或倣冒種子、或套牌種子的侵權違法行為。國內種業市場的混亂現象,已經嚴重影響了一些正規種子企業的發展。

  “30%還是個保守的數字,在我國超過9成的種子企業根本不具備科研能力。真正具有自己研製品種的企業更是不足百家。”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鄭風田12月13日在接受《中國産經新聞》記者採訪時如是説。

  為了存活下去,這些企業自然會用到一些不光彩的手段,“盜版”、“山寨”不一而足。農業部的調查顯示,目前國內合法生産經營“鄭單958”的只有4家企業,不合法的卻多達40余家;市場上銷售的先玉335種子有超過一半的都是倣冒品種。

  “在海南省和甘肅省河套地區做‘盜版’種子的情況十分普遍,甚至形成了一個完全的産業鏈條。”曾對中國種業做過專門調研的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趙剛在接受《中國産經新聞》記者採訪時指出。

  在這兩個種子試驗田和育種基地較為集中的地區,經常會積聚著很多種子企業的人員。他們通過雇用當地農民,在試驗田的墻外挖一條地溝,把做實驗用的種子掏出來,然後拿回公司做進一步研究和配種。這種行為也有了一個專有名詞——叫做“掏地溝”。“這對於那些辛辛苦苦做研發的企業是個極大的不公平。畢竟種子研發的投入很大,週期也較長。”趙剛説。

  侵權違法企業對於中國種業的傷害還不僅如此。“一旦大型企業研發出一種新品種,小企業就會冒出一個與其名字極其類似的‘冒牌貨’。農民一不小心就會上當受騙,進而會産生對新品種産生不信任感。”鄭風田説。

  “造成中國種業現狀的主要原因在於我國企業缺乏知識産權意識,無論是保護意識層面還是尊重意識層面。”趙剛表示,一方面,我國企業在申請和保護知識産權時不願意去投入人力、物力,甚至不願意去聘請一個知識産權的專業法律顧問。而在國外,大型企業都有專職人員進行知識産權保護,小型企業則會聘請知識産權服務機構的人員做兼職。另一方面,我國一些企業的觀念只停留在拿了別人物質上的東西才算竊,而沒有意識到拿了別人的無形資産去模倣、照抄也算偷。當然,也有企業完全是惡性競爭。

  “侵權違法企業難以清除的根本原因就在於地方保護。各地的種子企業大多都與當地的農業部門有著連帶關係。農業部自身沒有執法隊伍,清查還只能靠當地的農業部門。”鄭風田説。

  由於地方阻力的存在,拔除中國種業毒瘤也將會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具體的突破口應該在農民身上。我國高層對於保護農民權益是很重視的,只要農民舉報並堅持告到底,效果還是很明顯的。”鄭風田説。

  趙剛則表示,我國應儘快完善知識産權的法律體系。按照我國誰舉報、誰取證的現行機制,受害種企維權很困難,必須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政府應該對其進行改進,改由政府取證或者被告取證。

  而對於外界所提出的加快企業兼併重組、或者提高行業準入門檻的建議,鄭風田表示,市場的事情應該更多的由市場來解決,不要強加更多的行政手段。政府要做的事情更多的是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