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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稅法草案曬民意:降稅是主流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5日 09: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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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12月14日向社會公佈了公開徵求車船稅法草案意見的結果。結果顯示,在收到的近10萬條意見中,建議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的意見佔54.62%。

  借節能減排之名提稅?

  在本次徵求的意見中,贊成草案將行政法規上升為法律的有35779條,佔36.77%,要求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的有53137條,佔54.62%,反對制定車船稅法的有8379條,佔8.61%。

  在收到的97295條公眾意見中,7695條意見提出應明確車船稅的立法目的,草案有借節能減排之名,搭立法便車而提稅,加重車主負擔之嫌;6850條意見要求用燃油稅代替車船稅;4814條意見要求按車船的價值計稅;1598條意見要求將車船的排氣量和價值綜合計稅。

  有些意見提出,草案有“搭立法便車”變相漲價、增加車主負擔之嫌。乘用車目前已是稅、費徵收最多的商品。統計顯示,各種稅費佔了購車總費用的40%。一輛車從出廠、購買、保有到使用環節,繳納的稅種和稅金總額在全世界數一數二:成本17%的增值稅、車價10%的車輛購置稅、車價1%到40%的消費稅、進口車15%的關稅,還有燃油稅等,另加上過路費、過橋費、強制保險費、年檢費、高額停車費等。有些地方還未取消養路費,有些地方還徵收道路建設費、環保費等。車船稅即將大幅上調,一些城市擬開徵的擁堵費也箭在弦上,進一步加重了車主的負擔。

  是否應承載過多經濟功能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的施正文教授來信指出,我國目前對車輛徵收的稅種主要有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稅種多,重復徵稅嚴重,稅負也偏高。車船稅在我國是一個小稅種,從稅制結構的科學性和中長期稅制改革考慮,車船稅未來發展方向是取消,特別是在消費稅改革和房地産稅改革完成後,車船稅的作用將被這兩個稅種所替代。因此,作為一個過渡性的稅種,近期主要是將車船稅由條例上升到法律,具體稅制要素應當小改,特別是車船稅的稅負不應當提高。

  他建議,應減少草案乘用車的稅目,設四個稅目並適當下調基準稅額,以保證絕大多數車輛稅負維持不變或適當降低。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在網上提出,目前中國涉及車輛的稅種很多,應當統籌考慮稅種設置和稅負總體水平。車船稅不可能承載過多的經濟功能,如節能減排、調節財産和消費等。

  有些意見提出,這次草案將其定義為財産稅,但又按排氣量徵稅,立法目的不明確,邏輯關係不清晰。如果是為了達到節能減排的目的,應用燃油稅調節,切實體現多繳多開、少繳少開、不繳不開的公平原則;如果是為了調節社會貧富差距,則不應以汽車排量而應以其價值為計稅依據,價值越高,徵稅越多。

  根據此前公佈的車船稅法草案徵求意見,乘用車根據排量劃定七檔徵稅。其中,車船稅稅目稅額表顯示,1.6升以上~2.0升(含)稅額為660元~960元。(綜合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