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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相降低投資門檻 信託吸金打起團購牌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4日 22: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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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導報記者 時超

  通脹高企的日子裏,各種“團購”活動日趨盛行,而銀行、信託等金融機構也看準這一時機,把這股風引進了理財市場。

  近日,多家銀行和信託公司推出了自己的“團購”産品,而在這些産品的宣傳中,無一例外地將“以較低的金額獲得較高收益”作為重點。以往需要10萬元才能購買的理財産品,現在拿出5萬元就可以,這對投資者來説無疑是一件好事,但是有關專家指出,該類活動有變相降低投資門檻、提高投資者風險的違規嫌疑,投資者一定要在確認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進行購買。

  “擦邊球”

  “355天,4.2%的年化收益,新客戶只需要5萬元就可以參與。”14日,位於經七路85號的光大銀行濟南分行營業廳內,一位大堂經理正在向前來辦理業務的顧客推銷該行新推出的“團購”産品。

  據這位大堂經理介紹,這款産品是光大銀行在全國發起的“理財一起團”計劃的一部分。“以往購買理財産品的門檻是10萬元,但是新客戶購買這款産品,只需要5萬元就可以。如果老客戶想購買,只要再帶上一個新客戶,雙方共同來銀行辦理,也只需要5萬元就可以。”

  不止是銀行,信託機構也紛紛降低自己的投資門檻,推出了自己的“團購”産品。如中誠信託即將發售的“2010年北京兩廣路項目集合信託計劃”,預期投資收益率為7%,為該集團職工預留210萬元認購額度。其購買條件是,根據中國銀監會要求,單個職工認購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但如單個職工認購金額不足100萬元,由職工自行組織團購,單一團購總額超過100萬方可簽約。

  “其實上述産品都有違規嫌疑。”山東經濟學院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吳奉剛對導報記者表示,按照銀監會去年7月的規定,商業銀行對於無投資經驗的客戶,不得向其銷售理財産品;對於有投資經驗的客戶,理財産品的起點金額不得低於1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現在看來,光大銀行即使對新客戶,準入門檻也降到了5萬元,這顯然是不合監管層要求的。”

  而銀監會對信託公司的規定中也明確表示,合格投資者是指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監管層主要考慮到投資者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如果投資者的資金達不到100萬元的門檻,信託産品在後期的運作投資中又遇到損失,對這些承受能力較弱的投資者造成的負面影響會很大。”

  14日,導報記者就上述“團購”産品是否違規詢問山東銀監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會去調查核實此事再進行回復。至記者截稿,未接到相關答覆。

  風險提高

  導報記者調查發現,銀行等金融機構推出這類“團購”産品,其背後更深層次的原因是他們對“資金”的渴望。

  “此前央行調整存款準備金率和一系列公開市場操作使銀行資金面趨緊,存貸比的壓力加大。銀行為了完成全年業績目標,年底通過各種方式吸儲和留住資金,以便放貸和持續經營。”銀聯信分析師鐘加勇對此表示。

  而根據銀率網最新數據統計顯示,11月份各商業銀行共發行1019款理財産品,環比增幅達53%,同比增幅45.8%,日均發行高達34款。“發行數量大增的原因,是商業銀行希望借助發行銀行理財産品改善儲蓄存款搬家的窘況。”吳奉剛分析道,而這也是銀行冒著違規的風險推出“團購”産品,吸引客戶購買的主要原因。

  光大銀行濟南分行的工作人員嚮導報記者表示,由於門檻低,預期收益率又較高,這款“團購”産品賣得相當火爆。“總額5億元,賣了半天就達到3億元了,再晚點根本買不到。”

  然而,投資門檻降低的同時,隱藏的風險卻在提高。以信託産品為例,雖然是“湊錢”投資,每個人都出了錢,但只能將全部資金登記在其中一個人的名下,只有這個人享有受益權。一旦發生意外情況或糾紛,其他出資人的利益很可能得不到保障。

  而銀行理財産品也同樣不會脫離這一風險範疇。導報記者注意到,光大銀行推出的這款“團購”産品中並沒有註明收益保本,産品有負收益的可能。由於老客戶想要購買需要帶一位新客戶去共同辦理,一旦産品到期後賠錢了,新老客戶之間如何劃分這部分損失將很難鑒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