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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擬對高檔房徵房産稅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4日 10: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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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內人士認為,該政策會遏制高檔住房投資

  據《中國之聲》報道 備受關注的房産稅徵收在重慶有了最新進展。日前,重慶市政府出臺進一步調控房地産市場的文件,準備徵收高檔住房房産稅。

  記者了解到,重慶市按照 “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約束”的差別化調控目標,從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供應,土地市場的供應及監管,信貸和稅收等多個與樓市密切相關的源頭入手進行調控。到2012年,全市建設4000萬平方米公租房,屆時重慶市各類保障性安置房建設,力爭解決佔城鎮人口30%的中低收入群眾住房困難問題。目前,房産稅稅率具體細則還未出臺。不過,明確了買賣房産的契稅、營業稅徵收標準。個人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且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稅按1%徵收。購買建築面積90至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且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稅按1.5%徵收。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契稅按3%徵收。對於賣房徵收營業稅,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高檔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銷售收入的5%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後的差額徵收5%營業稅。

  有業內人士認為,房産稅政策一旦出臺,會對高檔住房的投資者起到遏製作用。門檻更高了,短時間內對樓市有一定影響。

  ■相關新聞

  重慶暫停三套房貸

  據新華社電(記者 徐旭忠)繼上海、北京、海南等地叫停第三套住房貸款後,作為西部重鎮的重慶市也將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發放住房貸款。

  根據重慶市政府近日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的通知》,重慶市規定對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申請貸款的,應提供從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凡不能提供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