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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層醞釀全國性信託發行和交易平臺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4日 09: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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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一信託公司董事長向記者透露,監管部門正在推動建立全國性的信託發行和交易的平臺。這一平臺的建立,將極大地推動國內信託業的發展和規範。

  在日前召開的2010中國信託業峰會上,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長屠光紹表示,上海正積極建立全國的信託信息登記中心,並得到銀監會的支持。

  據媒體報道,上海銀監局副局長談偉憲同日透露,作為保護個人信託財産的《信託登記管理辦法》已上交國務院,各委辦的意見也反饋至銀監會後進行了修改,現已再次上交國務院等待最後的批復。

  信託登記制度的缺失,一直是我國信託業發展的障礙。這一制度的推進,無疑將進一步推動信託發行和交易平臺的建立。

  此前,北京、天津等地的産權交易所已開始紛紛試水,推出信託的轉讓業務。上海則在2006年就成立了全國首家信託登記中心。

  地方産交所試水信託轉讓

  雖然信託交易平臺的具體成立時間表尚未確定,但是北京、天津等地的産權交易所均已推出了信託轉讓的業務。

  一位北京金融資産交易所(下稱“北金所”)的人士告訴記者,“北金所已經有一些信託公司的信託産品掛牌,但目前還是處於試行階段,主要是已發行信託計劃的收益權轉讓業務。”

  北金所的網站顯示,目前共有6個信託轉讓項目掛牌,合同金額合計9000萬元。其中,金額最高達3000萬元,最低為150萬元。該人士稱,“這些都還只是一些機構投資者的信託轉讓項目。”

  該人士表示,“目前,我們只是充當一個信息的平臺,通過我們的平臺進行信託轉讓相關的信息披露,從而實現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對接。至於具體的信託合同和受益權等法律關係的變更,還得到信託公司去完成。”

  除了北金所,天津金融資産交易所等也推出了信託轉讓的項目,但是交易所扮演的角色依然只是“簡單的仲介”。

  前述信託公司老總認為,僅僅是地方的産權交易所推出這種信託轉讓業務,意義並不大,需要監管部門來推動,建立信託發行和交易的平臺。一方面可以拓寬信託産品的發行渠道,另一方面也使信託産品的發行和管理更加規範。

  目前我國信託産品的發行,主要依靠客戶群的直銷,和銀行、第三方理財機構的代銷。前述信託公司老總表示,“監管部門不允許信託做廣告、開設分支機構,所以信託的發行渠道較窄。”

  上海欲建全國信託登記中心

  中國人民大學信託與基金研究所執行所長邢成認為,建立一個規範的、專門用來發行、買賣和轉讓信託産品的全國性信託交易所,其實也就是實現信託産品的“類證券化”。

  信託“類證券化”,一方面會拓寬信託産品的輻射面和發行範圍,吸引一些大資金、機構投資者參與進來,另一方面能保證信託産品的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

  邢成表示,如果要實現信託産品大規模在交易所發行和交易,還需要信託産品要更加規範,實現信託産品的“標準化”。“信託産品標準化,就可以對其進行估值。而個性化的産品,就不太適合。”他説。

  建立信託發行和交易的平臺,實現信託産品的流通轉讓,信託登記是無法回避的一個問題。

  信託登記是信託設立對信託財産予以認定的法律行為。《信託法》規定,“設立信託,對於信託財産,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登記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信託登記。”

  “但是這一塊國內一直是缺失的”,邢成表示,“《信託法》規定,信託財産的確認一定要進行信託登記。建立全國性信託登記中心,才符合信託法對信託財産地位的規範。”

  他認為,建立信託的登記制度,在保護委託人的利益,信託財産的完整性,以及發揮信託破産隔離和風險隔離功能等方面,都會發揮巨大的作用。

  早在2006年6月,上海浦東新區就成立了國內首家信託登記中心,但是一直只是地區性的信託登記平臺。

  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長屠光紹在今年的陸家嘴論壇上宣稱,上海考慮建立全國信託登記中心,進一步加快建立信託資産交易和轉讓市場。

  在日前的中國信託業峰會上,屠光紹再次表示,上海正積極向銀監會爭取,在上海建立全國的信託信息登記中心,並得到銀監會的支持。邢成認為,“對於建立全國性的信託登記中心,監管部門也樂觀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