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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4日 09: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近日有報道稱,今年11月1日,營銷佔比達三成的康師傅經典袋面系列零售價由每包2元上調至2.2元,漲幅為10%。但是,家樂福與康師傅未能就價格上漲達成協定,康師傅對家樂福採取了斷貨方式。
斷貨是市場條件下企業對價格控制的正常反應。由於麵粉、食用油等原材料成本上漲,方便麵企業有的以減少重量而不調整價格的方式變相漲價,而有的企業提高批發價格,從而表現在零售價格的上漲。家樂福不接受漲價(限價),防止虧損的生産商不得不斷供。
數據顯示,11月中國CPI高達5.1%,形勢不容樂觀。中央政府採取了一系列行政干預措施,如國務院頒布修改後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加大了對違反價格法操縱市場行為的處罰力度(最高處500萬元罰款),並增加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條款。串通漲價、推動商品價格過快上漲、誘騙消費者交易、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等行為都被列入處罰之列。
應當説,新規定在認定上沒有客觀的明晰標準,對市場交易商而言具有時時的威脅而産生一定威懾作用。一部分人認為,干預是明顯的市場倒退。事實上,中國的要素價格從來就沒有放開過,而且正是資金價格(利率)過於廉價,是造成此次通脹的主要原因之一,而要素價格改革(二次價格闖關)所逐步積累的壓力,最終也表現在了物價上面。因此,此次通脹成因和治理都是同樣非市場化手段的結果,賦予了行政干預邏輯上的合理性。
事實上,由於財富加速集中以及産能和投資過剩,相當一部分國內資金成為“熱錢”,以炒作資産或者資源來獲取暴利。物價過快上漲部分原因是投機者囤積炒作造成的,並與期貨市場遙相呼應強化了通脹預期,對於他們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予以打擊具有相當程度的必要性。政府可以打擊投機,但是,限制價格的行為卻需要深思。因為物價的上漲是由於貨幣超發與輸入性因素等造成的,價格廣泛上漲是正常的反應,政府的工作應該是釜底抽薪(緊縮貨幣)和疏導供求,而非限價。正如康師傅所顯示的,限制價格可能惡化供應。
目前,許多地方政府要求“零利潤銷售”蔬菜,這將會導致那些沒有工資的攤販失去收入來源。顯然,這個政策不會長久,因為批發商和攤販會減少供應來減少損失。如果販運和銷售都無利可圖,就會使得供應減少,儘管價格便宜了,但買菜可能出現排隊情況。除非全國的蔬菜批發和零售都由拿工資的政府部門來做,這完全恢復到了計劃經濟條件下的供銷社系統,更不可行。
此次通脹不可能是短期的。我們可以從貨幣供應量與通脹的滯後性來判斷明年的通脹還會繼續,無法改變的人民幣釘住美元的政策就是通脹的動力之一;我們也可以從PPI的走勢看到通脹的剛性,1-11月同比增長了5.5 %,11月達到6.1%。
與2007年開始的通脹不同,那次通脹進程由於外部原因(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被意外打斷,中國在隨後的2年內史無前例的擴大了貸款規模。此次通脹很難再有意外發生,因為歐美已經處於底部,但中國流動性環境和産能過剩比此前更為嚴重,因此,通脹將是長期的,並可能有滯脹的風險。
短期的限價措施無法應對長期的通脹壓力,相反,限價造成的供應短缺可能會加重通脹形勢。此次通脹實際上是過於倚重投資的發展模式和分配失衡的結果,唯有作出系統性的重大改革才能化解。限價措施只是給發熱病人敷冰,不但無益於治病,還會惡化並耽誤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