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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0日 09: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理財週刊
提要:超女王貝因整容死亡事件引起了各方關注,也喚醒了消費者投保整形手術保險的意識,不過目前在國內市場上,這類保險相當匱乏。
時間距離2005年的超女選秀已過去了5年,在李宇春、何潔等超女走紅的同時,更多的選秀女孩淡出了人們的視線,其中也包括一個叫王貝的湖北姑娘。
不過就在最近,王貝因整容死亡的新聞見諸於各大報端。或許她從來不曾想到過,當自己再次引起社會關注,幾乎變得家喻戶曉時,如花般的生命卻已經凋零。這個為了美麗願意冒死亡風險的女孩,整容付出的生命代價實在太大。
整容風險不可小覷
毋庸置疑,目前的醫療整容業正在演變成一種大眾化服務項目。當人們對先天的容貌、身材不夠滿意時,越來越多的人會鼓起勇氣走上手術臺“挨刀”,希望借助後天的補救達到理想的效果。
來自中國整形美容協會的不完全統計,僅在2009年,國內接受醫療整形美容服務的就達300多萬人次。然而,由於我國具有資質的合格整容機構遠遠滿足不了龐大的市場需求,再加上監管乏力,導致整容事故層出不窮。
46歲的張莉(化名)在北京某醫療美容診所做美容時,接受了靜脈注射的全身麻醉。這次麻醉後她再也沒有醒過來。後經查明,該美容診所不具備採用靜脈麻醉的資質,為張莉注射的是另一醫院麻醉科的“走穴醫生”。最終,法院判決診所賠償張莉家屬60余萬元,當地衛生局對該診所處以3000元罰款,對“走穴”醫生予以“責令暫停6個月執業活動”的處罰。
上海女孩媛媛(化名)的命運也因一次失敗的整容手術而改變。在接受了“駝峰+韓式隆鼻+韓式重瞼”手術後10天,她的鼻部皮膚紅腫脹痛,並有帶血分泌物從切口流出,被診斷為鼻部感染。由於門診部沒有將病情及時控制,媛媛留下了後遺症。隨後她又患上了精神分裂症,需要終身服藥。經過調查,法院最終判決門診部在對媛媛實施鼻矯形術及術後發生感染治療過程中存在過錯,但其過錯與媛媛精神疾病無法律上的因果關係,需賠償原告2.4萬餘元。
俗話説,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美麗無錯,但很多人都缺乏對整形風險的認識。你或許不知道,目前正規醫院的平均手術成功率在98%左右,即便是最常見的手術,如隆鼻,也會因各人身體情況、排斥性差異等産生不同的結果。極少數手術者會因為術後排異嚴重留下隱患。此外,因為意外事故,比如燒傷進行植皮等美容整形手術,則特別容易引起感染,繼而留下後遺症。
面對整形美容的不確定性、風險性,一些明智的消費者想到了保險。不過究竟哪些保險可以為整形失誤風險買單呢?
院方可投保美容師職業責任保險
據了解,目前國內市場與美容有關的産品主要有三類,可以針對不同的問題,為整形過程中不同的主題提供保險,並最終直接或間接保護接受手術者的利益。
一類是産品責任保險。由假體生産商購買,比如隆鼻、隆胸所用的假體等。如果因為質量問題發生破裂、變形等問題,受害者可以得到保險賠償。這類保險主要由國內大型財險公司提供保障。
第二類是美容師職業責任保險。據人保財險上海分公司專家介紹,這一保險對整形美容機構來説並非強制性的,美容醫療機構或生活美容機構可以根據自己的經營情況選擇是否投保。這位專家介紹説,保額高自然保費高,一些美容機構出於對成本的考慮,會放棄保障,這樣一來,一旦事故發生,美容機構就沒有了“後盾”。
記者查詢後看到,某款美容師職業責任保險的條款中,保險責任為“在本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間或追溯期內,本保險合同中列明的被保險人(即美容醫療機構、生活美容機構)的美容師在開展美容業務時,由於過失造成接受美容服務人員的人身損害,在保險期間內,由受害人或其親屬首次向被保險人提出索賠申請,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人根據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也就是説,當美容師由於過失造成接受美容者人身傷害,在美容機構需要對受害人提供賠償時,可由保險公司承擔全部或部分金額。這裡特別需要注意,如果判定事故責任並非美容師的過失,那麼該保險將不予賠償。
該保險條款同時規定,對於每次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保險人就每一受害人的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其中精神損害賠償不超過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的30%,並計算在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內;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及其它費用,金額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的20%;在保險期間內,保險人的累計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列明的累計責任限額。
當然,對於一些違法違規情況,這一保險並不負責賠償。包括被保險人無相關經營資格開展美容業務的;被保險人的僱員未獲得相關執業資格從事美容服務的;被保險人或其僱員被吊銷執業許可證或被取消執業資格以及停業、停職後仍繼續從事美容服務的;被保險人使用不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標準或要求的護理産品、護理器械和醫療材料的。
這一保險每次投保的保險期間為一年,到期後需美容機構續保。
意外傷害“被動”整容保障
第三類就是意外整容保險。這類保險可以對投保人因意外情況,比如遭受燒傷、重度灼傷或交通事故等情況下,必須進行整容整形手術時提供保障。從保障內容上看,比較類似于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太平洋安泰人壽保險公司的“美麗人生保障計劃”就涵蓋了這一保障。條款規定,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導致面部毀損,並在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內接受了面部整形手術治療,則保險人按保險金額的20%給付意外面部整形手術保險金,同時此項保險責任終止。
我們假設曾女士30周歲時投保了“美麗人生保障計劃”,保額10萬元,繳費20年,根據費率表算出每年需繳納保費3630元。那麼,當她不幸遭受交通意外後面部受損,並在180天內接受面部整形手術治療,就可以獲得20000元的保險賠償。
需要注意的是,這一保險只針對“被動”整容提供保障,如果被保險人在沒有發生意外事故且面部完好情況下進行整形美容,是無法得到賠償的。
據太平洋安泰工作人員介紹,該保障計劃將於今年年底退出市場。
而此前曾經在市場上“露臉”的為主動美容整形者提供保障的産品,如太平保險“整容手術系列險”目前也已經停售。
傳統健康保險責任除外
可以説,目前國內市場上為個人準備的整形美容保險十分匱乏,那麼,消費者從傳統健康險中是否能找到合適的産品呢?
經過一番了解後記者發現,健康險産品一般都將美容、整形手術作為除外責任,例如在某保險公司個人精選個人醫療保險計劃中,責任免除條款的第二項就指出,“美容或選擇性手術——激光角膜手術、減肥等”不在保障範圍內。在另一款個人住院醫療保險中,也將“療養、康復治療、心理治療、美容、矯形、視力矯正手術、牙齒治療、安裝假肢、非意外事故所致的整容手術”排除在保險責任範疇之外。
保險專家介紹,市面上常見的保險中,只有壽險、意外險産品會對因整容引起的身故提供賠償,而健康類産品一般不會對整容導致的傷病予以保障。換言之,消費者主動、自願進行整容手術,幾乎沒有任何商業保險可對手術導致的意外傷病予以保障,風險完全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