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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大中城市房價泡沫超50%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9日 08: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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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社科院8日發佈《住房綠皮書:中國住房發展報告(2010-2011)》。報告顯示,今年我國大中城市房價泡沫程度偏大,部分城市房價泡沫程度過大。

  綠皮書通過對2010年9月全國35個大中城市二類地段(城市一般地段)普通商品住宅集中成交價的對比分析發現,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價泡沫為29.5%,其中有7個城市泡沫成分佔實際價格比例在50%以上,11個城市泡沫成分佔實際價格比例在30%-50%之間,8個城市泡沫成分佔實際價格比例在10%-30%,9個城市泡沫成分佔實際價格比例在10%以內。

  綠皮書顯示,泡沫指數最高的前7個城市分別是,福州、杭州、南寧、青島、天津、蘭州、石家莊。這些城市的泡沫成分均佔實際價格比例的50%以上。

  泡沫較高,泡沫成分佔實際價格比例在30%-50%之間的城市有北京、深圳、武漢、長春、寧波、哈爾濱、大連、貴陽、上海、鄭州、成都。

  存在一定的泡沫,泡沫成分佔實際價格比例在10%以上30%以下的城市有南昌、濟南、合肥、西安、廣州、昆明、西寧、長沙。

  泡沫較低,泡沫成分佔實際價格比例在10%以內的城市有南京、重慶、太原、呼和浩特、瀋陽、廈門、海口、銀川、烏魯木齊。

  住宅價格泡沫指數代表實際房價中價格泡沫所佔的比例。泡沫指數越大,説明該城市房價中的泡沫成分越大。綠皮書指出,房價泡沫指數的預測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數據準確性的干擾,而且由於部分城市數據特別是房價數據不完全準確,房價泡沫指數仍有被誇大或縮小的可能,因此不能僅依據房價泡沫大小去進一步推斷房價的走向。

  專家介紹,按照房價與收入的關係及家庭負債破産風險性考慮,房價收入比保持在3-6較為合適,最高不宜超過7。這一平均數值相比房價上漲過快的大中城市而言,是“小巫見大巫”,諸如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房價收入比都已經達到20以上。

  此外,綠皮書還顯示,今年上半年,在全國35個大中城市中,北京的住房支付能力指數最低,但住房市場監管指數居首。

  住房支付能力指數反映的是城鎮居民家庭購買存量住房的能力。為反映2009年以來住房支付能力的變動,綠皮書測算了2009年第一季度至第二季度35個大中城市的住房支付能力指數。結果顯示,我國絕大多數城市住房支付能力指數下降。

  綠皮書顯示,與2009年第一季度相比,2010年第一季度全國35個大中城市中住房支付能力指數下降的城市有33個,只有石家莊和昆明的住房支付能力指數略有上升。住房支付能力最弱的城市依次是北京、深圳、海口、上海和杭州;到2010年第二季度,與2010年第一季度相比,有31個城市的住房支付能力指數進一步下降,住房支付能力指數很弱的城市從8個上升到了17個,其中住房支付能力最弱的城市依次是北京、杭州、寧波、海口、上海、廈門。

  以深圳為例,根據綠皮書,其樓市泡沫為48.5%。深圳市民表示,高漲的房價令老百姓不吃不喝十年也買不起商品房。據悉,深圳80%的市民平均居住面積不足10平方米,而90%的普通市民沒有能力購買商品房。

  深圳市房地産研究中心主任王鋒曾表示,深圳房價過快上漲,中低收入市民買不起房,一個重要因素是保障房在市場上的比重嚴重偏低。

  據統計,深圳現有住房存量約4億平方米,其中,城中村私房佔42%,三十年來保障房建設數量的總和約2600萬平方米,僅佔整個市場的6.3%。這和深圳經濟快速發展、人口急劇膨脹的現實很不匹配,住房結構明顯不合理。

  業內人士認為,解決住房問題的根本之道在於實現住房結構合理化,關鍵舉措是堅持樓市宏觀調控政策,同時,應積極落實公共住房政策,快建多建保障房。據了解,未來五年,深圳需建設保障房26.2萬套,到2040年,深圳保障房在整個住宅市場上的比重,要從目前的6.3%上升到50%。(9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