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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調查:一個農民礦工的維權困境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9日 08: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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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福建省煤礦中心醫院門口,拿著自己的胸片,關仲旭説,他感到絕望,但一定會將維權堅持到底。

  “主治醫生説,你雖被診斷為矽肺參期,但身體狀況是她所見過較好的。”11月22日傍晚,記者從福建煤礦中心醫院採訪出來後,對焦急等待的湖北農民工關仲旭説。

  這位年僅33歲,瘦小、倔強的農民工頓時兩眼充滿晶瑩的淚光,臉也因激動而微紅。

  可眨眼之間,他的眼神就黯淡了下去。因為他知道,矽肺是一種不可逆的嚴重職業病,參期是最高級別。

  手指工傷

  去年4月份,關仲旭離開老家——湖北省谷城縣城關鎮過山口社區1組,來到閩寧公司下屬的溫州礦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南平項目部(下稱南平項目部),從事井下風鑽工作。

  他告訴記者,在井下掘進巷負責打鑽,一般早上7點進洞上班,下午三四點鐘出洞下班。為了多賺錢,他還承擔了耙渣工作,從傍晚約6點進洞工作到晚上10點左右。“井下粉塵很大,礦石經常掉落”,一年多的工作中,他們時被礦石砸到、刮傷,而身上的安全防護設備幾乎都是自己出錢購買的。

  他記得,“去年7月的一天,南平項目部讓我們每個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然後把勞動合同收回。”但不曾想到,這一份從來沒有到手的勞動合同,後來居然演繹出許多的意料之外。

  去年11月18日,關仲旭在作業時,右手大拇指被礦石砸傷,第一遠節指骨骨折。南平項目部安排關仲旭到南平市人民醫院就診,拍了片,拿了藥,還挂了三天瓶,共花了300多元醫藥費。不久後,項目部陸續拿了材料要關仲旭簽字。

  “我當時問為何要簽字,他們告訴我説是與保險有關,與我無關,叫我簽了就行。”關仲旭説。

  今年5月以來,關仲旭感到胸口悶,呼吸吃力。5月20日左右,他和一起工作的弟弟關羽先後到南平市人民醫院、延平區疾控中心、南平市疾控中心做了多項檢查。市疾控中心初步診斷為塵肺,需要他們提供勞動合同,證明勞動關係,才能出具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於是,5月24日,關仲旭多次向南平項目部後勤人員胡模永要自己的勞動合同,但拿不到。

  之後,意外接二連三地發生了。

  意外頻出

  5月25日,南平項目部以掘進工程結束為由,突然將關仲旭和他的另外7位老鄉一起解雇,工資要一個月以後再領。

  8名民工愕然,與南平項目部反復協商未果。其間發生衝突,民工們報警。在當地警方的協調下,民工們僅取得了一張工資表憑證,依然分文未得。

  8名民工隨後到南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稱南平市勞動局)、市信訪辦、市效能辦、市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門反映情況。在多方努力下,5月28日晚,他們終於討回了自己的工資共31613.4元。

  在討要工資的過程中,關仲旭還討要那份去年7月簽的勞動合同。在旁人的指點下,他想起了去年11月那次手指骨折事件,因而以要用勞動合同進行工傷認定為由,到南平市勞動局查詢。

  5月27日,在該局工傷認定科,關仲旭得知,他的手指骨折已于去年12月3日被認定為工傷,今年3月24日,南平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了鑒定結論:勞動功能障礙拾級。

  而這一切,作為工傷受害者的關仲旭一無所知!

  此時,關仲旭聯想起討工資過程中發生的一件蹊蹺事。

  他説,5月28日,在拿回自己的工資之前,南平項目部(下文甲方)要求他(下文乙方)與之先行簽訂一份《關於關仲旭工傷一次性出理協議書》(注:“出理”為協議書原文字樣)。協議書稱,“因本人工作不慎……被石頭碰致使右手大拇指皮外傷”,“經雙方協商、本項目部考慮乙方家庭困難同意一次性補償及生活補助等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以後乙方一切與甲方無涉。”協議書落款時間為“2010年5月23日”。

  關仲旭説,簽字之前,他當場對“右手大拇指皮外傷”提出異議,認為南平市人民醫院診斷結果是骨折;此外,他認為當天是5月28日,協議不應當落款5月23日。然而,當時南平項目部堅持不改,關仲旭為了大家能拿到工資,只好簽字。

  對於自己手指工傷“被認定”“被鑒定”,關仲旭倍感憤怒。他隨即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並向南平項目部討要工傷保險金,但都沒有結果。

  於是,今年10月,關仲旭向南平市勞動局仲裁科提起仲裁申請,請求追回工傷待遇,拿回屬於自己的工傷保險金。申請事項包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補償6個月工資,總數為2.4萬元;補償一個月工傷期的誤工費4000元。

  矽肺確診

  5月29日,關仲旭和老鄉們回到湖北。

  為了搞清楚自己是不是得了職業病,他把從南平市勞動局獲取的勞動合同的複印件,交給了南平市疾控中心,並按照南平市疾控中心的要求並徵得其同意,在湖北省谷城縣人民醫院做了CT、癌胚抗原、PPD等檢查。6月上旬,關仲旭和關羽帶著檢查報告回到南平,交給南平市疾控中心。12日,市疾控中心向關仲旭出具了《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診斷結論為:矽肺參期。

  如晴天霹靂,拿到證明書的那一刻,關仲旭很絕望。

  關仲旭説,在南平項目部工作一年多來,大大小小遇到不少事,“每次出事,我都找南平項目部經理朱思洪以及後勤人員胡模永等,但他們總是不理我,甚至恐嚇威脅我。”關仲旭覺得很委屈,去年底回家過年時,他因手指骨折休息了一個月,沒什麼錢,向朱思洪要200元路費,但朱不給。

  回想近20年艱辛打工路,想到家中嗷嗷待哺的孩子,他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關仲旭聘請了福建武夷律師事務所洪仁國律師作為自己的代理律師,7月8日,向南平市勞動局申請矽肺參期的工傷認定,並得到受理。

  不想,事情又有了變化。

  8月5日,南平市勞動局向關仲旭發出了《關於要求關仲旭進行職業病復查的通知》,要求他在15日之內到原診斷單位復查,否則中止本案。理由是南平項目部向該局提出對關仲旭職業病診斷存在疑義。

  為此,8月9日,洪仁國律師向南平市勞動局發出《關於要求關仲旭職業病復查通知的法律意見》。其中寫道,“我們認為貴局該通知沒有法律依據同時違反程序規定”。

  然而,南平市勞動局工傷認定科何立春11月23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發出職業病復查通知的理由,“是因為關仲旭申請工傷認定的材料不完全、不完整”,“缺《職業病復診報告》”。

  艱難認定

  “法律意見”發出後,如石沉大海。眼看15日期限就要到了,遠在湖北的關仲旭非常著急。

  經過權衡,他不得不拿著南平市勞動局的通知于8月18日趕到南平市疾控中心復診。

  事後據疾控中心祖慶副主任介紹,他們按照相關程序給關仲旭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是有法律效應的,只有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疑義要求復查,才能復查。“企業沒有向我們提出疑義,我們是應關仲旭的復查請求,才給他做的。”

  對此,關仲旭認為,他是應南平市勞動局的要求去做的,而非本意。

  疾控中心的醫生交代一週後取復診報告。可一週後,關仲旭並沒有拿到。大約過了10天,南平市疾控中心給關仲旭發函,寫道:“你要求做的復查,我們診斷組請了專家會診,專家組一致認為,塵肺的可能性很大。建議去做支氣管鏡或肺穿刺活檢。”“限你15日之內,到市第一醫院和九二醫院行支氣管或肺穿刺檢查。逾期不做,將6月12日的南疾控職(塵)診字(2010)16號收回。”

  “收到函件後,我嚇壞了,不知道怎麼辦。”關仲旭説,如果不按上述要求去做,一旦真的收回《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根本就無法申請工傷認定,維權的路就堵死了。

  9月24日,關仲旭到福建省立醫院門診部做了肺穿刺活檢。9月30日,他拿到了該院出示的“彩色病理圖文報告”,病理診斷為:送檢穿刺組織數條,鏡下大量吞噬塵埃的吞噬細胞,伴多灶性纖維化透明變性,結合臨床檢查符合肺塵埃沉著症。

  10月8日,關仲旭把“彩色病理圖文報告”交到南平市疾控中心。次日,南平市疾控中心給關仲旭出具了《職業病復診報告》,認定南平市職業病診斷組“矽肺參期”的診斷結果。

  10月11日,南平市勞動局作出了《關於關仲旭工傷認定的決定》。

  關仲旭説,他從提出申請到拿到認定決定,用了3個多月時間。“按照《工傷認定辦法》規定,勞動部門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就應當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5個多月來,關仲旭一直在南平、湖北、福州之間奔波。隨著病情的發展,加上心力交瘁的維權之路,關仲旭越來越虛弱。他急需治療卻沒有錢,四處求告而未果。

  11月7日,關仲旭終於借了些錢,到福建省煤礦中心醫院就診,拍了胸片,做了檢查。遵醫囑,他四處籌借了1萬餘元,于11月14日入住該院,並進行大容量肺灌洗手術。11月22日,省煤礦中心醫院肺灌洗中心主任翁楓萍告訴記者,這種手術只能減緩病情的發展,後續治療還要吃抗纖維化的藥物,“一個療程三個月要8000多元”。她説,關仲旭目前雙肺中上肺都已經纖維化嚴重,而且塵肺病不可逆,未來不能幹體力活。

  “5個多月來,各種費用我花了3萬多元,其中大部分都是借的。”關仲旭告訴記者,由於目前已籌不到錢,後續治療遙遙無期,“只能拖著,能怎樣呢?”

  拒絕現付

  11月24日下午,在南平市勞動局會議室,自稱是南平項目部後勤人員的林先生和胡國勇,南平市勞動局有關人員以及關仲旭,接受了記者採訪。

  對於關仲旭手指工傷一事,林先生坦言是以企業的名義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對於為何沒把工傷保險金支付給關仲旭,林先生説:“錢到的時候,關仲旭已經解除勞動合同,離開公司。人不在,所以沒法給。這錢我們不會吃,也吃不下去。”

  那麼,關仲旭就坐在眼前,工傷保險金是否能儘快支付給他?林先生認為,“既然要仲裁,就要等仲裁結束後再給錢。”

  因為拿不到錢,所以關仲旭申請仲裁;而林先生竟以關仲旭要仲裁為由,拒絕立即支付原本屬於對方的工傷保險金。這樣的邏輯,令人愕然。

  南平市勞動局仲裁科李建峰科長表示,以企業的名義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金只能轉入企業賬戶。“按規定,企業拿到工傷保險金後,應該無條件支付給受工傷的員工。”他認為,就關仲旭的工傷保險金問題,事實清楚,依據充足,南平項目部應該立即把保險金支付給關仲旭。

  然而,現實是如此的不堪。李建峰無奈地表示:“企業要是不給,法律也沒有規定可以採取何種強制措施,我們也沒辦法。”

  對於關仲旭身患矽肺參期,已獲工傷認定一事,林先生説,“我們還存在疑義,可能到時候我們還要帶你(指關仲旭)去別的地方鑒定一下。”他表示,“如果確定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一分不少全賠你。”他説,“我們已請了律師,打了報告,準備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記者問:“關仲旭如今已身無分文,又患重病,急需治療,能否從人道主義出發,墊付適當的醫療費?”

  聞聽此言,林先生霍然而起,説:“拒絕回答,我們走。”隨即拂袖而去。(記者 項裕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