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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金轉公募風波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7日 09: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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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入歲末,李連杰的心仍懸著。他參與主導運作的壹基金欲註冊成為公募基金會的申請,一直沒有批復。

  這個資金募集額度已超過2.7億元的機構,徘徊在公家人和民間人之間,因政策特例,以非公募基金之名行公募基金會之實,在名實不符的身份焦慮中,壹基金正在謀求“名正言順”的轉變。

  壹基金背後,是數百個乃至更多處於“中間地帶”、打著擦邊球的民間基金。“與其讓它們懸浮在中間狀態,面臨各種質疑,不如有條件承認他們,讓它們進入法律框架,更好地監管和合理利用。” 清華大學創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鄧國勝指出。

  在答案未決前,業內人士也呼籲類似的基金不要坐等,要從加強自身制度建設和透明度做起。12月2日,非營利組織“基金會中心網”理事長徐永光就介紹,他們通過5個月的努力,僅僅收集到30%的基金會年報信息。

  壹基金的尷尬

  壹基金緣何要轉為公募基金會呢?

  我國公益基金會分為公募和非公募兩大類,前者大多為官辦,可公開募捐,後者不能。“民間出身”的壹基金無公募權,但其倡導的月捐一元的“人人慈善”理念,卻必需以公募權作後盾。因此,他們找了個婆家,從2007年起,壹基金和眾多明星基金一樣,挂靠在中國紅十字會下成為專項公益計劃。

  “我們借母體紅十字會的公募牌照進行募款,錢進入母體專戶,遇有項目執行時,再走母體內部財務流程撥付使用。”壹基金執行主席周惟彥接受本報採訪時介紹。

  周坦言,即便變通地“獲得”了公募權,壹基金仍無獨立法人地位,執行團隊的招聘、合同簽訂、發工資都是難題。

  質疑聲也伴隨著這家特殊身份的基金。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NGO研究者向本報表示,“按照章程,母體紅十字會是專事人道主義救助的團體,資金用途集中在救災和緊急事件,作為子計劃的壹基金,其資金用途也不能超此範圍,但事實上他們違規動作不斷。”

  周惟彥解釋稱,壹基金人人慈善的公益理念,不免和母體較為狹窄的資金使用範圍相衝突,但支出的範圍並非隨意,同時受母體公募章程和上海壹基金非公募基金會章程制約。

  李連杰也表達過無奈:“如果前面是紅燈,我們肯定不走;但如果是黃燈,為什麼不能做?”

  鄧國勝注意到,類似情況並非孤例。公開數據顯示,僅挂靠在紅十字基金會的專項子計劃就有50個。加上其他各大公募基金會乃至地方基金會的各種挂靠,類似基金計劃保守估計可達幾百家,資金規模可觀,但運作狀態不一。

  “一類是冠名後完全交由母體公募基金管理和執行,問題不大;另一類雖然跟母體宗旨不一致,但確實在進行專項公益計劃,法無禁止,無可厚非;還有一類資金具體運行範圍與母體關係不大,産生很多問題”。鄧説,由此就帶來身份監管的必要。

  公募的鐵門

  近一兩月,儘管壹基金被輿論推向風口浪尖,但作為主管部門的民政部官員在各種場合均無正式錶態。

  “政府不可能這麼快同意。基金會條例頒布才五年,民間力量也在最近五到十年才集中參與到公益事業中來。非公募基金會自身乃至民間力量做慈善,尚有很多不規範的地方,一旦放開公募權,怎麼控制,如何監管?”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楊團反問。

  她斷言,在政府找到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之前不會放閘。

  但也並非鐵板一塊,此前已有幾個民間組織獲得“公募牌照”。

  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是一例,但據稱其獲批過程長達10餘年。2009年末,由NPI參與發起成立的上海公益事業發展基金會是另一例。“這個基金會能夠批准下來,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此前NPI與地方政府多項公益合作,有了信任。”NPI一位項目官員説。

  雖然這些成功案例具有較濃個體色彩,但仍給壹基金等民間力量以希望。

  去年底今年初,壹基金成立了由企業家王石為首的申請公募籌委會,王任會長,共七個企業家及知名人士擔任委員。

  目前,籌委會仍在等待。對於前景,周惟彥很淡然,“可能很快,也可能是幾年。如果在國家決定正式放開公募基金會註冊前,現在挂靠狀態的壹基金已經不存在了,我們也仍會繼續。會放棄公募,用非公募的錢做公益。”

  打破壟斷性慈善

  無論現實可能性多大,公募權的放開都將漸行漸進。

  鄧國勝介紹,從地方一些先行個例和越來越多的挂靠基金計劃可以發現,改革道路不可阻攔。從具體措施看,鄧給出的藥方是將原有主管主辦的雙重管理體制轉變成為“主管主辦單位合一”的體制,由民政部門一家登記主管,同時把好準入審核關。

  鄧國勝指出,民間慈善力量的財務信息公開透明乃至行業道德和自律建設也急需加強。“政府的疑慮不是沒有原因。我們的公開透明做得還很不夠。一些機構給出的財務報表,哪怕專家也看不懂。”鄧感嘆。

  此外,公募基金會僵化的體制,也被認為需要迫切改革。

  曾系統調研過國內1800多家基金會的鄧國勝曾經發現,汶川地震後, 760多億的慈善資金多數聚集到公募基金會,形成資金堰塞湖,不能及時花出去;而由於政府慣性行為,這些民間自掏腰包的資金,接近八成流入政府財政專戶,變成了政府的“額外稅收”,由政府部門統籌用於災區。

  鄧指出,之所以出現這樣的資金局面,重要的原因之一便在於公募權幾乎壟斷在官辦慈善機構中,而具體到資金使用上,卻並不能保證全部並及時地還惠於民間。

  作為業內資深人士,南都公益基金會秘書長徐永光直言,慈善由政府來做,自己又當裁判又做運動員,就會造成監管缺位,公募基金會長期保持官辦色彩,會出現諸如攤派捐贈等問題。

  “慈善本就屬於民間的事,應該還歸於民間。”徐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