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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7日 09: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本報訊 (記者李蕾)財政部官網昨日發佈公告稱,財政部決定於12月1日-10日組織部分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部分中央金融企業負責人2009年度薪酬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據財政部介紹,本次檢查對象主要為中央金融企業,包括: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華融資産管理公司、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太平保險集團公司、再保險(集團)公司、人民保險集團股份公司、銀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銀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集團公司、光大(集團)總公司、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等。
財政部公告顯示,此次財政部檢查的範圍為上述央企負責人的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測算情況,薪酬兌現情況,福利性收入情況以及監督與管理情況。具體包括年薪的測算是否準確並符合財政部印發的《中央金融企業負責人薪酬審核管理辦法》;年薪的增長幅度是否不超過本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年薪的結算是否採用基本年薪按月分攤和支付、績效年薪在年度考核結束後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提取,並延期兌現50%以上的方式;金融企業為負責人支付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各項社會保險,是否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等。
全球金融危機之後,高管薪酬問題備受指責。對於金融類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的管理,財政部辦公廳此前向各有關單位印發《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稅前收入280萬元的薪酬上限。不過,據此前有媒體稱,2008年金融央企的年薪水平都在200萬元以下,低於規定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