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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惠康:坎昆不能失敗,也不應該失敗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6日 09: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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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地時間12月3日,今年最後一輪聯合國氣候談判坎昆會議進入第五天。

  中國外交部氣候變化談判特別代表黃惠康在坎昆接受本報專訪時説,中國在坎昆會議上的談判策略更加開放、包容,相向而行、不搞對抗;代表團的處境“應該説較以前有所改善、更加主動”。

  黃惠康也放出話:“發達國家不能得寸進尺,不能對中國提出過分的要求。在這一點問題上我們沒有讓步的餘地。”黃還是中國代表團副團長。

  在分歧焦點之一的國際磋商與分析(ICA)問題上,黃惠康説,“我們認為在坎昆會議上可先就大的原則性的問題達成一致,具體的細節可以繼續討論”。

  他還透露説,坎昆會議前,胡錦濤主席專門給墨西哥總統卡爾德隆復信,表明了我們支持坎昆會議取得積極成果、支持墨西哥做好東道主的立場。

  “坎昆不能失敗,也不應該失敗。”黃惠康説。

  中國處境“更加主動”

  《21世紀》:從哥本哈根會議到天津會議,中國代表團面對的壓力和指責聲音一直很大。到了坎昆,美國因為國內立法問題已經無法對談判作出實質貢獻,而中國則將應對氣候變化寫入了“十二五”規劃。那麼這次在坎昆,中國的壓力是不是小很多?

  黃惠康:壓力並不小。因為我們是帶著對全人類負責、對子孫後代負責的精神來與會的,我們考慮更多的是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挑戰。中國作為負責任的發展中大國,一直本著積極建設性的態度來參與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和國際合作。

  當前談判處於嚴峻時期,達成協定的任務仍然艱巨。從這個意義上去理解,我們所承受的談判壓力並沒有減少。但坦率地説,中國代表團在坎昆會議的處境,應該説較以前有所改善、更加主動。

  有關“十二五”規劃的指導思想、相關的政策和重大舉措,再一次向全世界昭示了中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原則和立場,同時國內一系列政策行動也向世界昭示中國言必信、行必果的姿態。

  所以國內政策的制定和實際的節能減排行動,為中國代表團來到坎昆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礎。目前在會議中明顯感到,中國的影響力和正面形象在提升。積極的、建設性的參與者的形象更加鮮明。

  相向而行,不搞對抗

  《21世紀》:有NGO組織的報告説:中國應該不單單對外界的批評進行不斷的回應,而應該就關鍵或爭議的議題提出自己的方案或建議。您説的“更加主動”包括這樣的行動嗎?

  黃惠康:積極地參與談判,這就是“主動”的含義。中國代表團在談判策略上更加開放、包容、積極、建設性的參與。本著增信釋疑、增進共識的精神,加大積極正面的宣傳政策和主張的力度;同時與談判對手進行及時溝通協商,相向而行,不搞對抗。

  坎昆會議前,胡錦濤主席專門給墨西哥總統卡爾德隆復信,表明了我們支持坎昆會議取得積極成果,支持墨西哥做好東道主的立場。

  中方不贊成所謂“中美共治”

  《21世紀》:美國談判代表柏辛在坎昆説,中美就氣候問題的溝通渠道是暢通的,正在努力解決分歧達成共識。請問中美近期就哪些議題進行了溝通,在哪些方面已經達成共識,哪些方面還有分歧?

  黃惠康:中美是兩個大國,最大的發達國家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變化領域兩國既有共識,也有分歧。共識是加強合作的基礎;有分歧不可怕,可以通過協商談判來解決。

  中美在氣候變化領域各個層面都有良好的溝通機制。雙方在一些重大問題上確實存在分歧。分歧的核心就是發達國家在氣候變化談判,以及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努力中,應該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義務。

  我們始終強調“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發達國家應在率先減排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方面,率先採取行動。我們希望美國在這方面發揮領導作用。

  同時我們也向美方明確指出,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需要維護自己的發展權利和適當的排放空間。我們願意承擔相應的國際義務,但是這些義務絕對不能超出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的範圍。

  如果一些發達國家為了躲避自己應承擔的義務而轉嫁責任給中國,或者把它應履行的責任跟中國挂鉤,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

  我們也不贊成所謂的“中美共治”。這既不符合實際情況,也不是我們想追求的。過分誇大中國的作用,把不同發展階段的兩個國家放在一個平臺上,也不合適。我們希望氣候變化談判在聯合國的主渠道下本著公開、透明、包容的方式進行。

  透明度首先是發達國家的問題

  《21世紀》:美國之前將提供資金支持和減排透明度挂鉤,以此施壓中國增加國內減排行動的透明度。現在美方的這個企圖有沒有變化?

  黃惠康:前不久一個新聞説,一直有人指責中國透明度不高;還有人認為,坎昆會議能否取得進展,就取決於中國能否在透明度問題上做出讓步等等。依我看,這種説法是不正確的。

  第一,所謂的透明度問題,具體來説就是“三可”(可測量、可報告、可核實)和“國際磋商與分析”。如果説,透明度是一個問題,那它首先是發達國家的問題。根據議定書和公約的相關規定,發達國家減排指標的落實情況是要接受“三可”核查的,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的情況也是要接受“三可”的。

  這是強制性的義務。避而不談發達國家“三可”、片面地單方面地來談發展中國家的透明度問題,或者將發達國家的“三可”與發展中國家的透明度問題混淆起來,是本末倒置。

  第二,對發展中國家來説提高透明度從來就不是一個問題。接受了發達國家資金和技術支持的國內減緩行動,是要接受“三可”的,沒有疑義。至於沒有接受國外資金和技術援助的純粹國內自主的減緩行動,那它就不是“三可”的目標。

  “國際磋商與分析”與“三可”在性質上是不同的,適用的規則也是不一樣的。“國際磋商與分析”最基本的原則是,要尊重國家主權,不是侵入性的,也不是懲罰性的,它的目的主要是協助和幫助,以及信息的分享。

  我們認為在坎昆會議上可先就大的原則性的問題達成一致,具體的細節可以繼續討論。

  中國不對“過分要求”讓步

  《21世紀》:坎昆會議前,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説坎昆需要妥協,“最後的結果,應該是一個大家都不滿意,但是大家都能接受的結果”。您怎麼理解這個“妥協”?

  黃惠康:首先,國際談判必然是一個討價還價和相互妥協的過程,這是談判的真諦。我們既提出要求,也承擔應承擔的責任。

  我們的要求非常明確。第一,發達國家要率先大幅量化減排。要堅持公約的主渠道,堅持公約和議定書的雙軌談判,堅持京都議定書的第二承諾期。

  第二,根據公平原則和歷史責任,發達國家有義務拿出資金和技術幫助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化。這既是道義和歷史責任,同時也是法律義務。這些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發達國家必須要承諾的事情。

  第三,我們要求發達國家在推進氣候變化談判方面起領導作用,不要總是被人推著走,而應該&&走。

  發達國家希望中國承擔超出它發展階段的更多的義務,我們認為這是過分。中國的節能減排指標是實打實的,一方面不跟別人挂鉤,也不講條件,不玩貓膩。不管氣候變化談判取不取得進展,中國都將盡最大的努力,在可持續發展的大框架下,實現提高能效、降低碳排放強度的既定目標。

  發達國家不能得寸進尺,不能對中國提出過分的要求。在這一點問題上我們沒有讓步的餘地。

  坎昆會議不能失敗,也不應該失敗

  《21世紀》:天津會議時,締約方對坎昆的定調是達成“平衡的一攬子”成果,您怎麼定義?

  黃惠康:所謂平衡的一攬子成果也就是説要滿足談判各方的期待,首先是在公約和議定書雙軌談判之間要取得平衡的進展,第二個是要在各個要素之間取得平衡的進展。

  平衡的進展不一定非是同步的進展,但是都是要向前走的進展。允許在具體的要素談判方面有一個先後的順序,但是不允許出現一些要素達成協定,一些要素往後退,或者在原地踏步,這是不行的。

  目前看我們同意在資金、技術、適應、能力建設、森林這些已經取得較多共識、爭議比較小的問題上取得積極成果。

  同時在關於京都議定書的存廢、第二承諾期、長期目標方面,保持談判的勢頭,也就是説要往前走,不能原地踏步,更不允許向後退,為明年南非會議達成最終的成果奠定良好的基礎,這就是我們對一攬子協議的理解。

  《21世紀》:對坎昆會議的期待是什麼?展望坎昆後,中國對最後達成的具有法律約束性的協議如何定性,又期望怎樣的時間表?

  黃惠康:現在已經有比較一致的意見,坎昆不能失敗,也不應該失敗。氣候變化談判必須往前走,坎昆會議要取得平衡的一攬子成果。否則氣候變化談判本身會處於危險之中,多邊體制會處於危險之中,這是對全人類不利的。

  對於未來談判的結果,一是要達成公正、全面、平衡的一攬子協議。二是要有法律約束力。我們的期待,今年坎昆取得重要的階段性成果,明年南非會議爭取就巴厘路線圖談判達成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