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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5日 07: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針對收入分配焦點問題,昨日多名專家建言,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十二五”期間要通過約束性的指標來實現。此外,提高個稅起徵點也是必要之舉。
焦點一
收入增長要超GDP實際增長率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昨天在“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與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國際論壇上表示,現在收入分配嚴重不合理,已成社會焦點問題,推進收入分配改革制度,可在“十二五”期間推行約束性的指標。
他建議,“十二五”期間,應約束居民收入增長不低於8%,讓城鄉居民收入共同增長,確保城鄉居民收入的實際增長,不低於GDP的實際增長速度,而非名義增長速度,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同步。此外,要確保勞動報酬的增長,與勞動生産率同步。據悉,初次分配後,我國勞動者報酬佔GDP的比重僅為35%,最近10年,我國勞動生産率年均增長9%。他表示,考慮到通脹的因素,勞動者的報酬應該不低於10%。通過制定約束性的指標,使得“十二五”末,勞動者報酬佔GDP的比重,有望達到50%。
根據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宋曉梧的研究,我國勞動者報酬佔GDP的比重,近20年來大幅度下降。初次分配中,存在農民工工資長期被過分壓低,行業收入差距過大等問題。宋認為,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政府必須有所作為,但不是靠層層落實行政指令,而應完善經濟體系。
焦點二
重點約束壟斷行業高收入
除了以上兩項約束性指標,遲福林還表示,“十二五”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還應該有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約束性指標。此外,還應通過約束性指標,重點控制壟斷行業的高收入,並擴大中等收入的群體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