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財政部央行較真 國庫資金“經理”還是“代理”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4日 14: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觀察報席斯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下半年,財政部和央行都在為兩個字而忙碌。

  “經理”還是“代理”,這意味著央行在國庫管理中角色的重大轉變,而這樣的轉變有可能寫進預算法修訂草案中。

  財政部認為,央行經理國庫乃計劃經濟的産物,已不適合國庫改革的需要。不過,央行並不認同這一看法。

  據接近央行人士稱,目前雙方爭執不下,“打的很厲害,爭端已上升到國務院中編辦協調”。

  “經理”VS“代理”

  江蘇省財政廳副廳長張美芳被雙規後,其通過財政存款吃回扣的手段公之於眾,對於這一案例,“經理”派和“代理”派有兩種解讀。

  “經理”派認為,正是因為財政資金分散開戶,沒有實現國庫單一賬戶,才導致地方財政官員有機可乘;而“代理”派則認為,在市場經濟下,地方政府希望對國庫現金進行保值增值可以理解,應儘快給予國庫現金管理政策以規範。

  國庫最基本的職責是負責辦理國家預算資金的收入和支出。從1985年起,央行就以法規的形式被確定了經理國庫的基本職責。而對財政部門的職責規定是,“中央國庫業務應當接受財政部的指導和監督,對中央財政負責,地方國庫業務應當接受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對地方財政負責”。

  在實踐中,國庫相關事宜的決策必須由財政部和央行共同簽字,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決策將無法做出。

  但二十年來,財政部門在預算執行、國庫管理方面越來越成熟,這種情況下,央行代理國庫較為合適。

  2001年,國務院設立國庫單一賬戶,將財政收入逐漸納入國庫,開始試點國庫集中收付,減少財政收入撥付環節,加快資金到位。2006年實現了中央國庫現金定點定量存放商業銀行,實現保值增值。

  在財政實行國庫集中收付之前,央行有權拒絕支付不合規的財政資金撥款。但為適應國庫集中收付先支付後清算的改革,2002年央行對撥款的監督變成只對憑證票面內容的審查核對,國庫對款項的內容沒有拒付權利。現實中,經理職責已經變成實質意義上的代理。國庫決策中心由央行轉向了財政部門。

  一位接近財政部人士説,上世紀80年代,財政部門在預算執行、國庫管理方面沒有太多經驗,所以給予央行經理國庫職責。但二十多年來,財政部門這些方面越來越成熟,此時央行代理國庫較為合適。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説,代理國庫意味著央行在國庫管理上不參與決策,只負責根據財政部的指令進行操作即可。

  一位央行地方支庫的工作人員説,為了適應財政改革,這些年,央行對經理國庫的內容、會計辦法都做了調整,而這些調整已經逐漸把央行從國庫管理的主導地位帶向從屬。

  爭執

  中央國庫現金管理改革使得財政部在國庫管理中的角色變得更加核心。

  目前中央已經實施財政國庫現金管理,競標利率已提高到4.9%,遠高於央行國庫存款利率0.36%和市場利率。

  這也讓地方財政頗為心動,但爭取數年,地方的操作制度仍未出臺。原因是財政部和央行在政策細節上,存在較大分歧。

  財政部主張,既然實際工作中財政職能變得核心,在法律上也應明確這種主管地位,否則法律脫離實際,使得國庫管理工作中出現各種協調難度。

  央行官員則認為,目前中國的預算編制和執行均在財政部,如果財政國庫也由財政部管理,不利於財政收支的監督。

  如果代理國庫,財政部可以選擇央行存款也可以找商業銀行代理,其後果是大量財政收入從國庫流入商業銀行。這會加劇本以過高的流動性和通貨膨脹率。

  現在省一級財政就有上百個財政專戶在商業銀行,市一級更多,經理國庫下,央行還能有所監控,如果代理國庫,則對財政專戶失去制約。

  一位接近央行人士表示,雖然央行在國庫管理中角色開始從屬,但央行並不甘心就此放棄經理國庫這一法律賦予的重要職能。

  據悉,6月份徵求意見的2010版預算法修訂稿中,央行仍然負責經理國庫。而下半年財政部和央行角逐的正是將這一描述是否改為“代理”上。結果將在本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討論預算法修訂時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