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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超標收費”調查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3日 09: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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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一個消息在上海物流業界小範圍流傳:一位物流企業主在投訴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港集團)多收費後,對方同意退還半年多收的費用,卻表示希望僅局限于投訴者一個人。

  上港集團前身是上海港務局,主業包括提供港口集裝箱及散貨的裝卸及港口運輸服務,2006年實現整體上市,這家大型國企主導了上海所有公共港口的貨物裝卸等服務。

  本報記者11月30日聯絡上了這位投訴者,他證實確有其事,但表示“我已看透一些事情,不想再多説和過問了”。

  他所投訴的涉嫌多收費的部分,主要出在將集裝箱從港口碼頭搬運到港外堆場環節,這家企業每年約300個集裝箱,每年至少被多收了“有6萬元”。

  類似這個投訴企業規模的物流公司在滬上數不勝數,上海貨代圈業內人士保守估計,每年在這一搬運環節中的多收費達到上億元。

  本報記者11月30日在外高橋兩處上港集團的接待室看到,貼在墻壁上的收費公示中標明危險品堆場堆存費一天是4.8元,但上港集團目前收費為40元,相差8倍多。

  如今,這位投訴者尚未去上港集團計算該退還的費用,據本報了解,上海市物價局已知悉此事,並已在和上港集團交涉此事。

  每年多收上億元?

  今年初,上海外高橋地區某企業一位負責人向上港集團投訴,稱該集團涉嫌多收費,臨近外高橋港的外高橋地區是物流與貨運企業的集聚之處。

  據熟悉內情的人士告訴本報記者,當時上港集團表態“沒聽説過這件事”,並表示“立即展開調查”。

  後來,這位投訴人士又找到上海市物價局反映,物價局聯絡上了上海港口集團,事情向積極方向發展。

  “上港集團開會認錯了,表示整改,退錢,準備退6個月的,但事實上應該退給兩年”,一位熟悉內情的業內人士透露。

  據這位業內人士稱,當時上港表示只對投訴人一個人退款,並沒有公開向所有曾被多收費的貨主退還相關費用。

  事實上,這位人士表示,即使按照上港的退還費用計劃,也並不符合上海市物價系統對於上海港口收費價格規定,仍高於物價局的標準。

  那麼,到底有爭議的費用出在哪塊,多收費多少?

  據了解,有爭議的收費主要出在將貨物從港口碼頭搬運到港外堆場,並堆放直到貨主提走貨物這一階段的收費,被稱為集裝箱“疏運收費”。

  在實際操作中,集裝箱疏運收費實行包乾。包乾範圍包括港區至港區外疏港堆場的汽車運輸費、堆場內的重箱下車費以及整箱提運時的上車費。

  這個規定是到目前一直在執行的上海市物價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在2003年發佈的《上海港外貿進口集裝箱疏運收費管理暫行規定》中提出的。

  所以,上港一直按照包乾費進行收費,其中包含上車費、疏港費和下車費、提貨上車費等,由於貨物可能在港外堆場堆放,所以還可能存在堆存費等費用。

  以危險品集裝箱為例,按照上海港的規定,包乾費為1000元每個20英尺TEU,集裝箱可以在堆場內堆放長達1一個月時間,一個月內無論哪一天提走費用都為1000元,超過一個月則為1000元加上翻轉費和4.8元堆存費/每天的費用。

  若貨物堆存10天,按照上港集團的費用則為1000元加上48元(4.810)並加上翻轉費,至少為1048元。

  而業內人士提供的物價局和港口標明的費率表顯示,疏港費等包乾費40英尺TEU為510元,20英尺TEU為340元每箱。

  因此,按照上海市物價局標準應該繳納609元,也即561元加上48元(4.8元/天10天),其中561元是按照超重10%來進行計算收費,即使超重,每個集裝箱收費應該為561元。

  這就意味著每個危險品集裝箱上海港多收費439元,因此,據熟悉內情的業內人士告訴本報記者,那位投訴者半年可以大概退得3萬元。據本報了解,那位投訴者的公司半年大概有150個集裝箱。

  “上港那邊一直都給我們包乾費的發票,我一直不知道他們多收費了,只覺得價格高,直到這個消息傳開後,我才算過賬來”。上海市普陀區一家國際貨運公司的總經理説。

  被多收費的不僅僅是這些小型物流企業,危險品運輸物流企業在上海不計其數,尤其是大量國外危險油品公司都在上海設有工廠,據業內人士分析,上港每年至少多收了上億元。

  投訴之後調高堆存費

  投訴的結果是,這家投訴企業可以得到半年的多收費用的返還。

  但問題並未結束,投訴過後,上港集團推出了一份協議,要求前來提貨的人士都要簽署(也可以不簽署,但按照協議上價格收取費用),記者看到這份協議寫著“按照雙方友好協商”,“堆存費為40元/天”。

  這一標準遠遠超過上海市物價局規定的價格,據滬價公[2003]021號文件規定,危險貨物的集裝箱堆存費為4.80元每箱,之前,上港也一直按這個標準執行。

  在2008年年底編號為滬價公(2008)023號《上海市物價局、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關於重新公佈上海港國際集裝箱查驗作業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對部分港口業務收費價格做了部分調整,但並沒有調整堆存費等費用。

  上述熟悉內情人士表示,上港方面表示收費40元是因為“以前收錯了,不是4.8元每天,而是40元每天”,還有另外一個説法是“以前4.8元是優惠價,為了照顧經濟的發展”。

  一旦按照新的協議價格要求,貨物堆在堆場10天,則貨主需支付1000元加上1040元,為1400元,成本則更高。

  本報記者試圖按照上港集團公佈的電話聯絡該集團負責費率的部門,但一直無人接聽。

  這並不代表上港集團對費率不敏感。在上港集團招股説明書的主要風險一欄裏就專門提到了港口收費問題:

  “目前,除中外合資性質的集裝箱碼頭公司擁有價格制訂權外,其它類型企業集裝箱業務的收費標準統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制定,這將給本公司部分業務的經營帶來一定影響”。

  這顯示上港集團不具備獨立收費的權力。上港製定的《上海港國際集裝箱通關環節主要收費項目和標準》中提到的堆存費,也是按照上海市發改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關於發佈<上海港外貿進口集裝箱疏運收費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制定的。

  據接近投訴人的人士透露,上海市發改委一位部門負責人確認上海港收費標準必須由物價主管單位確定,上港不能自行定價。

  但招股説明書的上述文字,同時也表明上港或有調高收費的動力。因此招股説明書裏,也提出“本公司將採用比較法,合理及時地提出價格調整的理由和幅度,爭取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以期逐步提高經營效益,維護本公司的經濟利益。”

  據上述接近投訴人的人士透露,上港曾向投訴人抱怨現在港口收費價格太低,“人工費漲了,什麼都漲了,但收費標準還是以前的”。

  這位人士表示理解上海港的抱怨,但“有意見可以向物價局申請報備價格變更,而不能隨意向客戶多收費。”

  “沒辦法,我們沒得其它選擇”

  作為上海公共碼頭服務商,上海港在服務於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發揮了巨大作用,外高橋、寶山的多位物流業內人士均評價上海港這些年服務和管理進步很快。

  但不按規定收費的問題卻一直沒有得到根治。

  早在2006年,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網站公佈的《上海港航法規框架研究》課題組調查就顯示,“認為目前港航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壟斷經營、亂收費和服務意識差。”

  對此上海有關部門也表示關注。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在發佈的《關於貫徹落實加快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若干舉措的實施意見》中也特別指出“作為政府職能局,適度干預和調控壟斷價格”。

  但收費問題一直難以破解。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曾收到虹口區一些航運企業的意見,反映“上海港的各項費用僅2007年以來就上漲了21%,建議適當下調”。

  對此,該委員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公開回應説:不存在上海港各項費用水漲船高情況(集裝箱裝卸包乾費的調整屬於市場行為)。

  “主要是上海港一家壟斷,沒有任何競爭。”前述普陀區某國際貨運公司總經理説,“沒辦法,我們沒得其它選擇”。

  上海國際航運研究中心研究員劉巽良曾撰文指出,“除了引航外,碼頭、拖船和衛生等服務部門也同樣因為壟斷和缺乏有效的第三方監管而出現效率低下、價格壟斷甚至強賣現象”。

  對此,一位業內人士轉引接近上海市政府的人士的話表示,“上面也曾設想過建立上海第二港口集團,這樣就可以競爭,類似于第一公交公司,第二公交公司等,但後來沒下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