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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1日 07: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京報網訊(記者竇紅梅)熟悉公司情況的大股東減持股票,對上市公司往往意味著“利空”和股價下跌。昨天,華誼兄弟第三大股東、阿裏巴巴董事局主席馬雲近日減持華誼兄弟300萬股卻沒有及時公告,引發投資者和律師質疑,“中國影視第一股”華誼兄弟再次因信息披露不規範被推上風口浪尖。
根據深交所大宗交易數據披露,11月1日至26日,共有30多筆大宗和競價交易減持華誼兄弟,累計套現金額數億元。其中華誼兄弟多名高管或高管親屬減持股份上千萬股。而馬雲減持了所持華誼兄弟300萬股,按30.04元的交易價格計算,馬雲300萬股的套現金額高達9012萬元,相較其不足1000萬元的入股成本,盈利已近10倍;若算上剩餘2464.8萬股零成本持股市值,浮盈超過百倍。
公開資料顯示,在減持的高管中還包括華誼兄弟董事虞鋒的母親王育蓮、監事會主席譚智的太太孫曉璐及監事趙瑩。
今年以來,股民質疑華誼兄弟信息披露不規範已不止一回。先是馮小剛自微博透露《唐山大地震》票房4.96億元,涉及公司重大交易數據未正式公告;之後是昔日華誼“一姐”周迅不再續約,在投資者中引發質疑,認為涉及上市公司核心經營,理應第一時間公告。昨天,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告訴記者,馬雲的減持行為也應該第一時間公開披露。
張律師表示,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説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産生的影響。
接受記者採訪的一位證券業資深分析師也認為,馬雲這樣對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響的個人,即使減持股份數額不足5%,按照慣例也應及時進行公告。這才是對投資者公平和負責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