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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1月30日 15: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加拿大衛生部29日公佈新規定,進一步限制消費品的含鉛量,尤其是嬰幼兒用品。新規定授權加拿大政府阻止含鉛量超標商品的進口和銷售。
新規定適用的重點對像是兒童玩具和3歲以下嬰幼兒用品,包括奶嘴、圍嘴等。這部分産品的可允許含鉛量為最高每千克90毫克。在加拿大出售的大多數兒童消費品本就符合新的含鉛標準,但加拿大政府表示要在這一問題上採取嚴厲措施,因為擔心會有相當數量未達標商品從境外進入加拿大。
近年來,加拿大多次發生消費品因含鉛量過高而被撤下貨架的案例。最新公佈的消費品可允許含鉛量標準比原來標準平均減少了85%。
鉛屬於有毒重金屬,微量也會危害人體,尤其對嬰幼兒的身體和智力發育、聽力等方面造成的損害最大。孕婦攝入鉛過多可能影響體內胎兒發育,導致流産、死胎。鉛一直被廣泛用於各類化粧品,近年來一些針對兒童設計出售的人造珠寶飾物也被發現含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