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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曉波:中國歷史上的資産稅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30日 10: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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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曉波

  今年以來,關於要不要徵收房産稅,社會輿論已經爭論得面紅耳赤了,到我寫這篇專欄的時候,還沒有塵埃落定。中國的治國者是全世界最懂得運用稅收工具的人,所以我們喜歡對著他們高呼“萬歲(稅)”。於是,有讀者問,在中國歷史上到底有沒有人徵過類似的稅收?我説,有的,兩回,結果好像都不太妙。

  房産稅是資産稅的一種,第一個提出征收的是偉大的漢武帝。公元前119年,衛青、霍去病與匈奴主力決戰,與此同時,山東(太行山以東)發生重大水災,70余萬饑民無以為生,到處流亡。在軍費大增和緊急救災的雙重壓力下,桑弘羊和張湯向武帝提議,向全國有産者徵收資産稅,是為“算緡”。根據頒布的“算緡令”,凡屬工商業主、高利貸者、囤積商等,不論有無“市籍”,都要據實向政府呈報自己的財産數字,並規定凡二緡(一緡為一千錢)抽取一算,即兩百文;而一般小手工業者,則每四緡抽取一算。

  “算緡令”頒布後,有産者大多不願主動申報,出現了“富豪皆爭匿財”的景象。武帝為此還樹立了一個愛國商人的典型,此人名叫卜式。卜式是一個經營畜牧業發家的洛陽商人。最初他只有羊百餘頭,十幾年間,增殖十倍,置買田宅,成為豪富。早在漢與匈奴開戰之後,卜式就慨然上書,自願捐出家財的一半,輸作邊用。

  儘管有卜式這樣的例子,榜樣的力量卻很有限,商賈們仍然無動於衷。於是,武帝只好使出了強硬的招數—公元前117年,頒布“告緡令”,其內容就是鼓勵舉報,有敢於告發的人,政府賞給他沒收財産的一半。

  這個“告緡令”等同發動了一場““挑動群眾告發群眾”的“人民戰爭”,此令一齣,幾乎所有中産以上的家庭全數被舉報,社會秩序頓時大亂。朝廷內部對這一法令頗多非議,武帝不惜用殺戮的辦法來對付所有的反對者。這場舉報運動持續推行三年之後,“告緡遍天下”,中等以上的商賈之家大都被告發抄産,政府沒收了難以計數的民間財産以及成千上萬的奴婢。在民間集體破産的同時,國庫為之一飽。

  “算緡令”和“告緡令”在後世臭名昭著,在相當長的時間裏很少有人再敢嘗試。不過過了將近一千年,又有一位英武皇帝重新把它們撿起來。

  公元779年,那是中唐時期,37歲的李適即位,是為德宗。當時帝國剛剛經歷了安史之亂,地方藩鎮力量雄厚,德宗想要徹底割掉藩鎮割據這顆大毒瘤。要削藩就要有錢,於是,德宗決定學習漢武帝。公元783年,朝廷宣佈徵收兩個新的稅種,分別是“稅間架”和“除陌錢”。

  所謂“稅間架”,實際上就是房産稅,它規定每棟房屋以兩根橫樑的寬度為“一間”,上等房屋每年每間徵稅二千,中等一千,下等五百。稅務官員拿著紙筆算盤挨家挨戶實地勘算,若有瞞報者,每隱瞞一間杖打六十。而“除陌錢”則相當於交易稅,無論公私饋贈還是各種商業收入,每緡徵稅五十錢;若是以物易物,亦當折合時價按照相同稅率徵收;隱瞞一百錢的杖打六十、罰錢兩千。

  為了足額徵收,朝廷還出臺了舉報有獎的政策,這一制度無疑是從“算緡令”和“告緡令”脫胎而來的,推行之後,民間怨聲載道。中唐之后帝國輝煌不再,其很大的原因是治國者改變了盛唐時期所推行的輕賦簡政政策,稅收越來越重,以致扼殺了民間的活力。

  古代的故事講完了,它們與當今該不該徵房産稅好像沒有什麼關係,我想講的意思其實就一個:作為老百姓,最希望的事情當然是少徵稅,或讓財政的支出更加透明化和公平化。最後告訴大家一個數據:到2010年為止,中央及各級政府徵收的稅收、土地收入以及國營企業的利潤總額已經超過了12萬億元,佔到國民生産總值的1/3,這個比例是中國歷史上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