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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1月30日 10: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 在谷歌搜索引擎中輸入“樂淘”一詞後,會在顯著位置出現“買運動鞋,樂淘不如好樂買”的商業廣告,樂淘公司以侵犯企業名譽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好樂買公司、谷歌信息技術(中國)有限公司、北京飛翔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谷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令北京好樂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賠償10萬元。
樂淘公司和好樂買公司均從事網絡銷售鞋類業務,雙方網站分別為www.letao.com、www.okaybuy.com.cn。今年5月7日、10日,在www.google.com網站搜索欄內輸入“樂淘”,搜索結果第一頁的第一條和最後一條均顯示“買運動鞋,樂淘不如好樂買”,該標識右側顯示“贊助商鏈結”,下方顯示www.okaybuy.com.cn。2010年5月14日,在IE瀏覽器地址欄內分別輸入www.google.cn、www.google.com,回車後打開的網站地址欄內均顯示http://www.google.com.hk/,在搜索欄內分別輸入“樂淘”、“樂淘網”、“letao”,搜索結果頁面均顯示第二條搜索結果為“買運動鞋,樂淘不如好樂買”,該標識下方顯示www.okaybuy.com.cn,右側顯示“贊助商鏈結”。原告樂淘公司將好樂買公司、谷歌信息技術(中國)有限公司、北京飛翔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谷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不正當競爭、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50余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樂淘”、“樂淘網”、“letao”都是樂淘公司的商業標記。好樂買公司與上述標記無聯絡、無貢獻、無正當民事權益,無權對其商業性使用。好樂買公司將上述標記購買為關鍵詞,並在搜索結果頁面優先展示自己網站的鏈結,搶佔了樂淘公司的商業機會,利用了樂淘公司的商業信譽,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此外,好樂買公司不能為其宣傳行為提供科學、充分的客觀依據,“買運動鞋,樂淘不如好樂買”的展示語依法應認定為虛假宣傳。好樂買公司捏造、散佈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構成不正當競爭。原告指控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均發生在www.google.com、www.google.com.hk網站,谷歌中國等三公司均否認繫上述二網站的所有者或經營者,現有證據亦不足以證明原告的主張,原告要求上述三被告承擔責任依據不足。最後,法院判令北京好樂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賠償10萬元並公開消除影響。
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未明確表示是否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