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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2日 09: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面對10月份CPI增長4.4%這一數值,政府應如何去應對高通脹風險?
分析人士認為,就短期而言,國家發改委日前要求地方政府運用價格調節基金,向城鄉低收入群體發放臨時價格補貼。這屬於臨時性“救火”。
價格調節基金的功能,就是從住宿業、餐飲業、服務業、廣告業和房地産開發企業等相關産業分別徵收3%、10%、1%和0.15%的稅率,補給相關的生産經營和低收入階層。
早在金融危機爆發的2008年,這一辦法就曾在廣東東莞市和四川成都市率先實施。東莞市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盧達明對《每日經濟新聞》説,對全市月入600元以下的低收入者每人發放1000元,以緩解這部分人的生活困難。
但是,該市物價局檢測科的一位官員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對低收入者發放“紅包”,只能緩解低收入者某一個時間段裏的困難,沒法拿這個辦法應對長期的高物價,所以,絕對不是“長久之計”。況且,“紅包”對食品和菜市場的價格起不到實質性作用。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吳慶表示,通脹與高物價是宏觀層面的問題,不能用微觀的辦法解決。
吳慶説,高通脹和高物價只有靠調整貨幣政策的辦法來解決。在貨幣工具的選擇上,一是調整利率,二是調整準備金率,三是調整匯率。但是,這三種貨幣工具所起到的效果是不一樣的。調整利率沒用,國際熱錢還是照樣流進國內;而提高準備金率只能達到回收銀行一小部分資金的效果。
吳慶建議,讓匯率價格自由浮動,適當上浮是最好的辦法。他説:“匯率價格升多了,市場就會自然調低,這樣就能降低中國的通貨膨脹率。同時,會增加我們的貿易對手——美國的通貨膨脹率,對美國也是一個約束。而美國一旦通脹,也就不敢隨便發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