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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0日 07: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本報訊(記者高晨)中國外匯管理局昨天宣佈近期出臺《關於加強外匯業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合理引導跨境資金流動,應對打擊“熱錢”違規流入,維護我國涉外經濟和金融安全。《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
完善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增加對銀行按收付實現制計算的頭寸餘額實行下限管理。
調整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管理政策,下調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來料加工收匯比例,嚴格辦理待核查賬戶資金結匯或劃轉手續。
嚴格金融機構短期外債指標和對外擔保餘額管理,嚴格控制銀行超指標經營行為。
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境外出資管理,進一步明確實際繳款人與境外投資者不一致情況下的審核要求。
加強境外上市募集資金調回結匯的真實性審核,嚴格支付結匯要求。
規範境內機構和個人設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管理,並依法對違規企業和個人進行處罰。
加大對違規銀行的處罰力度,依法予以罰款、停止經營相關業務、通報批評等處罰,並追究負有直接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相關責任。
外管局表示,《通知》的出臺,進一步規範了貿易、外商直接投資、返程投資、境外上市等渠道的資金跨境流動,特別是加強了對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短期外債的管理,強化了銀行在辦理外匯業務時的真實性審核義務,有利於進一步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資金流入和結匯,防範“熱錢”跨境流入帶來的金融風險。